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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光影中国关于对影赛评选的修订 [打印本页]

作者: 丹江冰    时间: 2011-12-13 11:59
标题: 光影中国关于对影赛评选的修订
    为了使光影中国网的各类影赛更公正、公平,现对南阳网《摄影比赛规则》中的“(二)评奖方法”第“3条和第4条”做如下  修订:

3、参赛作品分数由评委打分和影友投票两部分组成,其中评委分值占90%,影友分值占10%,比赛结果按作品分值高低顺序排列。

4、每次影赛的评委由编审委员会在光影中国网评委库中选定7名参加评选。参加本次影赛的评委不得参加评选。要求评委打分在60至9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如果哪位评委的打分拉不开25分的差距,,将取消该评委的权力,该评委对所有参赛作品的打分无效。
     

该修订从2011年12月份开始执行,11月月赛按照此修订内容执行。

  附:南阳网《摄影比赛规则》

作者: 孤帆远影    时间: 2011-12-13 12:06
本帖最后由 孤帆远影 于 2011-12-13 12: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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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岁月如梦    时间: 2011-12-13 13:18
好!就是这样不断的完善中。{:7_296:}{:7_296:}
作者: 风雨众人    时间: 2011-12-13 13:24
本帖最后由 风雨众人 于 2011-12-13 13:25 编辑

    修改及时,到时候看看12月赛的评选有没有很好的效果,再有待商榷完善,支持了
作者: 王府山人    时间: 2011-12-13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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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之诗    时间: 2011-12-13 14:48
支持
作者: 香山    时间: 2011-12-13 17:34
支持!{:7_296:}
作者: 淅川剑客    时间: 2011-12-13 19:48
支持
作者: 天山长老    时间: 2011-12-13 20:15
支持,静观后效
作者: 丹江赤子    时间: 2011-12-14 11:25
支持{:7_296:}
作者: 华夏放歌    时间: 2011-12-14 12:24
支持支持{:7_296:}{:7_296:}{:7_296:}
作者: 风兰雪    时间: 2011-12-1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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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丹江赤子    时间: 2011-12-1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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