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中国网
标题: 说在前边的话 [打印本页]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2-5-28 18:08
标题: 说在前边的话
本帖最后由 低烧老色友 于 2012-5-29 15:20 编辑
[attach]1011694[/attach] 虽然水平有限,精力不济,老色还是硬着头皮荣任了第18个版主,看来要发财了{:soso_e113:}
光影论剑这个名子有些太过剑拔弩张的感觉,老色认为其实就是个摄影杂谈板块。
摄影杂谈宗旨就是要围绕着摄影的话题海阔天空,畅所欲言,并以文字性话题为主。杂谈的话题主要以讨论摄影技术,摄影思想,学术,摄影经验,以及其他跟摄影相关的话题为主。个人感觉开版之际有必要在这里给朋友们提个醒:
1,发贴之前,请确认您的帖子的内容是不是更合适发在其他板块,是不是论坛中已经设有相应的板块,比如,购机咨询请发在摄影器材的板块,这样的目的是让发贴者能够得到更快更多的回应和帮助。基本上,这样的帖子,不会删,但是会可能会被转移到其他的相应板块。转贴请注明出处和作者,如果作者标明不要转载,那么请您尊重作者的意见。原则上,杂谈鼓励原创贴。
2,广告贴请发到信息栏,否则,删贴;重要的信息发布可以保留一定时间,然后转到信息栏,具体视内容而定。对光影中国其他论坛管理的建议、投诉,请发至管理员和反馈板块;对杂谈规则的建议和反馈,请在此贴下跟贴,不要再单独开帖。
3,带有政治色彩或者跟贴上升到政治色彩的,以及反动色情之类的,当然就不用说什么,删贴。请大家不要发跟摄影话题无关的帖子,一来跟杂谈的主旨不符,二来也是为了光影中国健康发展,还请大家理解。
4,杂谈中有不同观点非常正常,但请大家交流不同想法和探讨辩论问题的时候注意自己的措辞,我们更提倡思想的火花碰撞,而不是徒逞口舌之快,我们期待着激烈的讨论,从而带给大家更多的启发和思考,但是禁止人身攻击,请就事论事,讲道理,辨观点,这样大家才讨论碰撞的更开心。
5,凡是针对个人发贴的(标题及内容),一律删帖。大家讨论观点交流思想,但禁止针对个人。吵架帖一律删帖。
除此以外,杂谈就没有什么禁忌了,就是要大家谈得开心,谈得痛快……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对杂谈的建议,请在此贴下跟贴,此贴会长期置顶,杂谈的斑竹们会跟大家讨论,谢谢各位,祝大家在这里玩得开心。
-
nEO_IMG_DSC_8614已处理 副本.jpg
(268.51 KB, 下载次数: 511)
作者: 丹江冰 时间: 2012-5-28 18:11
支持色老师,版规可制定出来啦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2-5-28 18:14
丹江冰 发表于 2012-5-28 18:11 
支持色老师,版规可制定出来啦
这叫丑话说到前头。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2-5-28 18:17
首先要营造一个健康交流的氛围。
作者: 雪花 时间: 2012-5-28 18:22
这叫丑话说到前头。 这是必须的。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2-5-28 18:28
本帖最后由 小草 于 2012-5-28 18:29 编辑
李老师做这个版主再合适不过了
作者: 十里河 时间: 2012-5-28 19:37
热烈祝贺
作者: 淅川剑客 时间: 2012-5-28 20:48
严格执行,坚决照办
作者: 喜月 时间: 2012-5-28 21:26
支持李老师
作者: 光影随行 时间: 2012-5-28 21:52
严格遵守李老师规定
作者: 西风画扇 时间: 2012-5-28 23:19
李老师很操心,向老师学习
作者: 摄其精华 时间: 2012-5-29 09:50
祝贺并支持。
作者: 快乐梦幻 时间: 2012-5-29 09:58
向李老师问好。
{:7_290:}
作者: 情意+醉鱼 时间: 2012-5-29 11:06
{:7_296:}色哥说得好
作者: 常看 时间: 2012-5-29 17:27
{:7_296:}{:7_296:}
作者: 岁月如梦 时间: 2012-5-29 17:49
支持老色老师!
{:7_297:}
作者: 夜来明 时间: 2012-5-29 18:34
色友老师提 出一个光影急需解决的问题,“制度”,没有规距那有方圆,光影成长中一定会有很多新问题有待改进,同时也更需要有更多的色友老师的执着带头人,你的一席话使管理者少走十里弯路!
作者: 茉莉云 时间: 2012-5-29 19:00
本帖最后由 茉莉云 于 2012-5-29 19:00 编辑
以后多来学习,听老师们讲!
作者: 行走的风景 时间: 2012-5-30 13:12
在这里能向李老师学习的,通过看老师的点评,收益很大!
作者: 皓月 时间: 2012-5-30 16:55
支持色老师!!!
{:7_307:}{:7_307:}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2-5-30 16:58
雪花 发表于 2012-5-28 18:22 
这叫丑话说到前头。 这是必须的。
先立规矩,后成方圆!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2-5-30 16:59
小草 发表于 2012-5-28 18:28 
李老师做这个版主再合适不过了
勉为其难!哦。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2-5-30 17:01
夜来明 发表于 2012-5-29 18:34 
色友老师提 出一个光影急需解决的问题,“制度”,没有规距那有方圆,光影成长中一定会有很多新问题有待改进 ...
新开版的又是就是先定规矩后照章办事,大家接收了、认可了,就好办了。
多谢您的一贯支持!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2-5-30 17:02
行走的风景 发表于 2012-5-30 13:12 
在这里能向李老师学习的,通过看老师的点评,收益很大!
感谢每一位朋友的关心和支持,有大家的共同努力,相信这个板块会办成大家喜欢的平台。
作者: 云海雾松 时间: 2012-5-30 23:49
支持色老师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2-5-31 13:50
云海雾松 发表于 2012-5-30 23:49 
支持色老师
多谢支持!
作者: 夜来明 时间: 2012-5-31 15:16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2-5-30 17:01 
新开版的又是就是先定规矩后照章办事,大家接收了、认可了,就好办了。
多谢您的一贯支持!
光影中国的成立,制度不健全,更新制度,落实制度是光影中国的发展必经之路!
作者: 磬云轩主 时间: 2012-6-1 08:34
支持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2-6-7 08:04
夜来明 发表于 2012-5-29 18:34 
色友老师提 出一个光影急需解决的问题,“制度”,没有规距那有方圆,光影成长中一定会有很多新问题有待改进 ...
无论做什么都要有一个遵循,用制度管理,法度先行。
作者: 夜来明 时间: 2012-6-7 10:05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2-6-7 08:04 
无论做什么都要有一个遵循,用制度管理,法度先行。
我赞同!{:soso_e112:}{:soso_e112:}
作者: 昙花一现 时间: 2012-6-8 22:38
{:7_296:}祝贺老师当大版主啊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2-6-9 09:11
昙花一现 发表于 2012-6-8 22:38 
祝贺老师当大版主啊
不是大版主,是一大堆版主{:soso_e127:}
作者: 西风画扇 时间: 2012-6-17 23:05
再来看看
作者: 银河 时间: 2012-6-18 20:58
非常负责任的版主,老师我们支持你。
作者: 鱼我所欲也 时间: 2012-7-5 11:47
色兄怪帅!支持!
作者: 华夏放歌 时间: 2013-2-17 21:28
{:7_296:}讲得太好了,赞一个
作者: 秋薇子 时间: 2015-6-30 09:09
支持!
欢迎光临 光影中国网 (http://sy.01ny.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