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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日法院判适马侵犯尼康防抖专利 赔偿15亿日元 [打印本页]

作者: 渔水翁    时间: 2014-2-17 20:48
标题: 日法院判适马侵犯尼康防抖专利 赔偿15亿日元
日法院判适马侵犯尼康防抖专利 赔偿15亿日元
2014-02-17 09:10   来源:新摄影网     网友评论 11 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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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正式对适马侵犯尼康防抖技术专利一案作出裁决,判决认定适马技术侵权成立,需向尼康赔偿约15亿68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9300万元)。
尼康1993年提交了镜头防抖技术专利,并在2002年正式注册。2011年5月25日,日本尼康公司就适马侵犯其防抖技术一案正式提起诉讼,要求适马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镜头,并提起126亿日元索赔。
但法院以“尼康专利不能完整实现防抖功能,还需其他各种必要控制技术”为由,驳回了尼康197亿日元的赔偿基准,并最终认定适马最大收益在101亿日元左右,判给尼康这一数字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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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兵新手    时间: 2014-2-17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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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里河    时间: 2014-2-1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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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渔水翁    时间: 2014-2-18 09:54
十里河 发表于 2014-2-1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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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渔水翁    时间: 2014-2-18 09:55
老兵新手 发表于 2014-2-17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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