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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版《入会细则》首次实施,中国摄协新增会员644名 [打印本页]

作者: 渔水翁    时间: 2014-6-20 05:29
标题: 新版《入会细则》首次实施,中国摄协新增会员644名
新版《入会细则》首次实施,中国摄协新增会员644名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责编: 文 何卫林 2014-05-26

    2013年下半年中国摄影家协会新会员审批工作于日前结束。经中国摄协对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摄协及解放军、中直单位和行业摄协的735名申报人的认真评审,644人被批准成为中国摄协新会员(名单附后)。
    本次评审首次按照中国摄协八届二次主席团会议通过的新版《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实施评分,由原来的4分制改为10分制,同时首次由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中直单位除外)对申报人初审评分。本次新会员评审通过率为87.6%,高出上批次7.5%。
    本次申报人数较上批次有所下降,但和近几年申报情况相当。团体会员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摄协申报人数前10名为: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山东、广东、福建、山西、辽宁和上海摄协。申报人数依然是华东、华南较多。近几年,申报新会员的行业摄协从2012年的9家增至本次的17家,呈明显上升趋势。
    此次新增会员的平均年龄为51岁,从年龄层面来看,40-60岁为主体人群,比例为76.2%,40岁以下和60岁以上分别占12.4%和11.3%,对青年摄影人的培养和发展工作亟需加强;男性新会员比例为89.9%,女性为10.1%;少数民族为5.1%;从学历水平来看,大专以上比例为92.4%,高出上批次4%;从职业类别来看,非职业摄影人比例为80.1%,仍为主体人群,但职业摄影人比例提高至19.9%,高出上批次3%;申报类型中,创作类仍为主体,比例为92.4%;从事摄影教育、视觉传播、摄影图书出版、摄影器材研发、摄影组织工作者等比例为7.6%,高出上批次4.6%。实行新版《细则》后,从事新闻摄影记者等职业以及从事摄影教育、摄影组织工作等方面的申报人有了更多的入会途径。
    本次申报中,中国财政摄影家协会和神华摄影协会被批准成为中国摄协团体会员。
    《入会通知》将于近期由中国摄协组联部寄往各团体会员单位并转发至新会员手中。新会员须根据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在履行会员应尽义务的同时,享受会员的各项权利。




作者: 四季风-帆航    时间: 2014-6-2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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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里河    时间: 2014-6-21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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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渔水翁    时间: 2014-6-2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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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娄群才    时间: 2014-6-2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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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草    时间: 2014-6-2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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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渔水翁    时间: 2014-6-23 11:23
小草 发表于 2014-6-2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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