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讯 (记者 徐俊勇)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4月15日开始,兰州全面启动赴台湾个人旅游。个人旅游在台湾停留时间为15天。
据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民警介绍,兰州市民赴台个人旅游,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兰州市公安局和所属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派出所受理点,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湾个人游签注(“G”类)后,还必须通过有赴台湾旅游资质的旅行社代办《入台许可证》,“两证一签注”齐全后方可前往台湾旅游。
据了解,目前,赴台湾个人旅游的只能是兰州市的常住户口居民。省内异地户口暂不开展此项业务。此外,户籍地不在兰州市的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只要在兰州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持有居住期限满6个月的《居住证》和社区开具的长期居住满6个月的证明,可向兰州警方申请办理证件。
四季风-帆航 发表于 2015-4-16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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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5-4-1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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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揽胜 发表于 2015-4-1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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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河 发表于 2015-4-1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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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韵 发表于 2015-4-18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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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发表于 2015-4-2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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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发表于 2015-4-2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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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嘉 发表于 2015-4-30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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