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记者 程铭劼 实习记者 张致宁)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三年。按照方案,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后,外商可参与到商业性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中,投资旅游商品和设施。同时,在京设立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也被获许。
据了解,2014年国家旅游局已将“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和“旅行社经营边境资格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旅游委可审批许可外资旅行社。因此,“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早在去年就开始在北京推行,目前已经有部分中外合资旅行社注册运营。北京市旅游协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表示,目前,国内的旅游市场并不缺资金,而是缺好的项目,引入外资后带来的投资多元化以及外资背后的创意和经验将会有利于旅游市场的发展。此外,中外合资的旅行社将会利好入境游市场。
老兵新手 发表于 2015-6-1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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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韵 发表于 2015-6-1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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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5-6-12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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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揽胜 发表于 2015-6-13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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