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野生蘑菇逐渐进入生长旺盛期,食用野生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为此,该局提醒,市民不要采摘、购买野生蘑菇,并要求餐饮单位不能售卖野生蘑菇。一旦误食毒蘑菇出现不适反应要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或拨打12331投诉热线。
我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餐饮场所要严把食品原料关,加大对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检查,严禁餐饮服务单位私自采摘、采购、加工、售卖野生蘑菇,避免野生蘑菇进入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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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韵 发表于 2015-6-24 15:04 浏览欣赏支持!
老兵新手 发表于 2015-6-24 16:15 浏览欣赏支持!
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5-6-24 16:52 浏览欣赏支持!
神州揽胜 发表于 2015-6-24 20:29 欣赏支持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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