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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五一”旅游价格提醒告诫 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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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0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五一”小长假岛内游将是海南人的首选。 本报记者 石中华 摄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光明)“五一”小长假将至,海南省物价局昨日在三亚召开全省旅游价格提醒告诫会并举办价格法律法规培训班。明确旅游企业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当天的全省旅游价格提醒告诫会并举办价格法律法规培训班上,来自三亚南山寺、大小洞天、陵水猴岛、海口观澜湖冯小刚电影公社、保亭呀诺达热带雨林等72家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的相关人员以及各市县物价部门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了提醒告诫会。

  会议要求全省旅游市场相关经营者一要严格自律,依法经营;二要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三要诚实信用,禁止欺诈。提醒告诫各旅游企业要规范明码标价,实行一货一签,不得有两套价格、低标高结及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模糊、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撒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观光车票价格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票价及相关优惠政策内容,杜绝发生捆绑销售等行为。

  各旅游企业应当按照提醒告诫要求,加强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物价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物价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省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提示,“五一”期间,游客发现有经营者或相关商家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价格部门将保持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突发事件,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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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4-30 20: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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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 20:23 | 只看该作者
神州揽胜 发表于 2016-5-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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