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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影友们,大家都来谈谈对摄影作品“共同创作”的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3 15:20
标题: 影友们,大家都来谈谈对摄影作品“共同创作”的看法
本帖最后由 小草 于 2011-8-4 09:30 编辑

      影友们,您有没有听说过摄影界还有“共同创作”这一新鲜词儿?

      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桑玉柱的10幅获奖作品中,有4幅涉嫌拿别人的照片冒名顶替。2010年1月11日,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发布《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关于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决定》。

      关于“共同创作”的质疑,桑玉柱说,吉林摄影圈有多年的“潜规则”。受拍摄条件所限,大家经常合用一台机器。拍摄后,大家随机“分片子”,这些片子可以当成共同创作的作品。在此过程中,他和基层摄影家约定,基层摄影家可以拿这些作品参评省内比赛,他可以拿这些片子参加全国评比,在评比过程中,都是单独署名的。

      试想想,几个人共同背着大画幅到了山顶,其中一个人负责安脚架,一个人负责安云台,一个人负责调焦取景,一个人负责按快门,如此拍下来的照片属于共同创作吗?

       影友们,希望您能参与进来,围绕下面几方面的问题,谈谈对“共同创作”的看法。

1、“共同创作”有没有相应的限度?您对“共同创作”有多少认同感?
2、“共同创作”的摄影作品署名问题如何解决?

3、你身边有没有共同创作的实例?
4、摄影界当下的“共同创作”有没有潜规则存在?
5、各级各类摄影评选和展览应不应该接收“共同创作”作品参评?
……

您对此有何看法,可跟帖发表——





长白山红云(孟铁原作吉林网友翻拍)图片来源:千龙新闻网

气象万千(桑玉柱获奖作品)图片来源:千龙新闻网

雾罩天池(桑玉柱获奖作品)图片来源:千龙新闻网

天池奇观(孟铁原作吉林网友翻拍)图片来源:千龙新闻网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3 15:24
榆光野 发表于 2011-8-3 15:22

光哥总是第一时间{:soso_e120:}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3 15:49
本帖最后由 小草 于 2011-8-3 15:49 编辑
锐摄影 发表于 2011-8-3 15:45
如果是这样,你不会悲哀。。。

1:如果我有女摄助,她帮我背沉重的摄影包,“共同创作”,奖牌我一半,她 ...


锐版,弱弱地问一句:您有女助理吗?{:soso_e120:}

作者: 迎春花    时间: 2011-8-3 15:53
玩摄影后第一次看到一幅图片作品注两个人的名字是在老界岭下的一个宾馆里,当时很纳闷,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的事件发生后,才领略了摄影领域的“共同创作”之魅力。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就像现在社会能够容纳同性恋一样,我们也可以容忍“共同创作”。不过,我可是一直要独立创作下去的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3 16:49
迎春花 发表于 2011-8-3 15:53
玩摄影后第一次看到一幅图片作品注两个人的名字是在老界岭下的一个宾馆里,当时很纳闷,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 ...

我也一直不解的是,共同创作是怎么创作的?{:soso_e120:}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3 16:49
乡长 发表于 2011-8-3 16:00
乡政府对此种行为的态度非常明确,坚决反对,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公职。

还是乡长立场坚定,态度鲜明{:soso_e179:}
作者: 君君朗    时间: 2011-8-3 17:46
{:7_293:}
作者: 天狼    时间: 2011-8-3 17:55
{:7_289:}{:7_289:}{:7_289:}{:7_289:}
作者: 天山长老    时间: 2011-8-3 17:56
共同创作应注明第一作者和其他作者,就像论文一样,可以不是一个人
作者: 戈满江红    时间: 2011-8-3 18:26
可以共同生孩子为啥不可以共同创作呢?——废话!
作者: 钓影    时间: 2011-8-3 18:27
这倒省事了,一张片子你pp、我pp倒是省快门。
作者: 戈满江红    时间: 2011-8-3 18:27
南阳网所有的外拍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共同创作!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3 18:31
戈满江红 发表于 2011-8-3 18:26
可以共同生孩子为啥不可以共同创作呢?——废话!

这个比喻很给力{:soso_e120:}
作者: 戈满江红    时间: 2011-8-3 18:43
小草 发表于 2011-8-3 18:31
这个比喻很给力

{:soso_e113:}这就叫做“打蛇打七寸”!
作者: 云峰林谷    时间: 2011-8-3 19:05
戈满江红 发表于 2011-8-3 18:26
可以共同生孩子为啥不可以共同创作呢?——废话!

我觉得摄影创作时可以在一起探讨创意、构思,画画可以多人创作,但是摄影按快门毕竟是一个人的事,如果多人用一架相机,可以分开拍摄,每张照片有一位摄影师署名就够了。
作者: 岁月如梦    时间: 2011-8-3 19:22
共同创作应该是有的,因为一幅作品的产生,不只是按一下快门那么简单,有很多片子需要经过复杂的后期处理,即使是胶片拍出来的片子,也有暗房操作问题。比如我拍的片子,可是我不会后期处理,就会请他人做后期,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是共同创作。但作品署名时应该署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只署后期者的名字,那就涉嫌剽窃了。
作者: 鹭老二    时间: 2011-8-3 19:36
如果不把利益看得太重应该没有问题。比如说我的白鹭别人拿去参加比赛,只要我同意,人家得奖了我肯定和朋友一样高兴
作者: 鹭老二    时间: 2011-8-3 19:49
动不动就打官司那还是朋友吗?!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08:07
锐摄影 发表于 2011-8-3 15:45
如果是这样,你不会悲哀。。。

1:如果我有女摄助,她帮我背沉重的摄影包,“共同创作”,奖牌我一半,她 ...

这是潜规则{:soso_e192:}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08:08
迎春花 发表于 2011-8-3 15:53
玩摄影后第一次看到一幅图片作品注两个人的名字是在老界岭下的一个宾馆里,当时很纳闷,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 ...

赞同你的观点!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08:09
乡长 发表于 2011-8-3 15:58
什么共同创作,纯粹是瞎扯淡,是对剽窃别人作品的一种无耻的诡辩。

{: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79:}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08:10
天山长老 发表于 2011-8-3 17:56
共同创作应注明第一作者和其他作者,就像论文一样,可以不是一个人

谁按下的快门,就是谁的{:soso_e120:}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08:11
戈满江红 发表于 2011-8-3 18:26
可以共同生孩子为啥不可以共同创作呢?——废话!

我晕,这怎么可以相提并论?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08:13
戈满江红 发表于 2011-8-3 18:27
南阳网所有的外拍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共同创作!

参赛时署谁的名都可以吗?只要是共同参加拍摄的作品?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08:13
云峰林谷 发表于 2011-8-3 19:05
我觉得摄影创作时可以在一起探讨创意、构思,画画可以多人创作,但是摄影按快门毕竟是一个人的事,如果多 ...

云峰说的有道理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08:14
岁月如梦 发表于 2011-8-3 19:22
共同创作应该是有的,因为一幅作品的产生,不只是按一下快门那么简单,有很多片子需要经过复杂的后期处理, ...

这个可以接受!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08:14
岁月如梦 发表于 2011-8-3 19:22
共同创作应该是有的,因为一幅作品的产生,不只是按一下快门那么简单,有很多片子需要经过复杂的后期处理, ...

你那是朋友义气!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4 08:23
欢迎大家继续参与讨论
作者: 戈满江红    时间: 2011-8-4 09:00
本帖最后由 戈满江红 于 2011-8-4 09:15 编辑
光影中国 发表于 2011-8-4 08:11
我晕,这怎么可以相提并论?


呵呵,朋友你有啥晕的?水稻可以杂交,大豆可以转基因,建长城有几十万的劳工,现在养育一个小孩不单单是有父母的合作而且还得全家的精诚协作!

一副照片作品无论前期后期或者是拍照中都是可以合作的,目的是把作品的内在潜质尽量完全的发掘出来!不能因为你没有和别人合作过就对其有所排斥,至于署名问题只要商量好就可以。其实你很多的拍照技术都是从前人哪里学习来的,这本身就是一种技术加实践的合作,虽然这种合作并不一定很直接!

作者: 红树枝    时间: 2011-8-4 11:18
宋氏牙科 发表于 2011-8-3 18:58
根据是不是有利于摄影健康长远发展为原则,我不支持

我也不支持

作者: 红树枝    时间: 2011-8-4 11:19
戈满江红 发表于 2011-8-4 09:00
呵呵,朋友你有啥晕的?水稻可以杂交,大豆可以转基因,建长城有几十万的劳工,现在养育一个小孩不单单 ...

{:soso_e182:}{:soso_e182:}{:soso_e182:}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4 11:54
共同创作由来已久。只是后来变味了。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4 11:56
比如拍模特,其实也是一种共同创作。根据协议,可以单定是摄影师的作品,也可以是摄影师与模特共同拥有著作权!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4 11:57
粱达明只负责拍摄,后期有一个团队支持。但是这个团队已经从粱达明那里获得了报酬,自愿放弃了著作权,也是可以的。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4 12:02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4 11:57
粱达明只负责拍摄,后期有一个团队支持。但是这个团队已经从粱达明那里获得了报酬,自愿放弃了著作权,也是 ...

我在《摄影与摄像》发表的一片介绍后期HDR制作技法的文章,原片是兔匪头头跟着校长和春町去拍的,我分别注明了拍摄者和制作者,也很合适,不会有任何争议。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4 12:03
至于如今一些人从别人手里买片参赛,而卖家又缺少职业操守,一片多卖,闹出很多事来,那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4 12:14
你看王建军,出门拍片三辆越野车,十几个人的创作团队:摄助、场工、伙夫,还有当地雇用的挑夫、马夫.......是不是共同创作?但是大家都拿了钱,没有人争著作权,不也挺好嘛!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4 13:54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4 11:56
比如拍模特,其实也是一种共同创作。根据协议,可以单定是摄影师的作品,也可以是摄影师与模特共同拥有著作 ...

啊?还有这种说法啊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4 13:56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4 12:14
你看王建军,出门拍片三辆越野车,十几个人的创作团队:摄助、场工、伙夫,还有当地雇用的挑夫、马夫...... ...

貌似“共同创作” 这个事儿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作者: 丹江冰    时间: 2011-8-4 15:06
岁月如梦 发表于 2011-8-3 19:22
共同创作应该是有的,因为一幅作品的产生,不只是按一下快门那么简单,有很多片子需要经过复杂的后期处理, ...

我同意如梦老师的观点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15:24
南边的太阳 发表于 2011-8-4 15:04
假如说是一幅画,一个人画,一个人题词,这共同创作我还能理解,像楼主说的那样理解不明白

老师们说了那么多,我还是不能理解“共同创作”。

一篇文章,谁写的就是谁写,除非像《红楼梦》那样,你写了多少章,我写了多少章,可以理解为共同创作。

一幅摄影作品,从构图到按下快门是一系列单独操作的过程,所谓的车夫、搬运器材的充其量是摄影助理,他们只是参与到宏观的创作过程中来,作品的构思到形式与他们有什么关联呢?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15:25
继续期待老师们的讨论,希望从老师们的讨论中对“共同创作”形成一个相对客观的意见。
作者: 五鸟影人    时间: 2011-8-4 15:33
本帖最后由 五鸟影人 于 2011-8-4 19:07 编辑

“受拍摄条件所限,大家经常合用一台机器。拍摄后,大家随机“分片子”,这些片子可以当成共同创作的作品。在此过程中,他和基层摄影家约定,基层摄影家可以拿这些作品参评省内比赛,他可以拿这些片子参加全国评比,在评比过程中,都是单独署名的。”
        
         ”基层摄影家可以拿这些作品参评省内比赛,桑玉柱可以拿这些片子参加全国评比。“  这话本身就有点意思,且不说是否剽窃。
        这种现象也很正常了。平民百姓想在金像奖中获得名次,天方夜谭。
        你不是‘代表’,就别想成就代表们才能干成的事。
        中国摄影家协会不是能轻易接纳人的。
        其他摄影协会是会员承认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是吗?
        其他摄影协会是没有上下级的,中国摄影家协会就有。要想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就得由省摄影家协会推荐,加入省摄影家协会要有地市摄影家协会介绍。
因为人家是官方的,要按程序办事。
        中国金像奖 是中国特色
       能有这样的讨论话题,应该感谢金像奖的评选。不然的话,就少了个讨论话题。




作者: 秋瞳    时间: 2011-8-4 16:43
老外现在流行小说上的共同创作,要求两个人分享大纲,发展线索互相分配。但我一直接受不了这种写作方式。

至于摄影上,就更不能接受了。虽然仅仅就是按那一下快门,但每个人从取景框中看到的世界都是不一样的,每个人对美的认识都也各不相同。

我如果需要拍摄山河图,我甘愿找个伴陪我翻山越岭,我哪怕帮别人背了沉重的机器,但我不需要别人为我署名,我只要我自己的,这一路的艰辛,拿到从取景框中和对技术数据认识调配出的片子,这才是最有意义的。。。

所以共同创作,不过是找个剽窃的借口罢了。没有相机,说明还不够发烧。没有设备,就不是纯粹的玩家。
作者: 光影中国    时间: 2011-8-4 17:33
摄影现在沦为某些官员沽名钓誉的工具,难过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怪现象了。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4 17:44
五鸟影人 发表于 2011-8-4 15:33
“受拍摄条件所限,大家经常合用一台机器。拍摄后,大家随机“分片子”,这些片子可以当成共同创作的作品。 ...

是的,若不是这次金像奖,“共同创作”这个话题也不会引起影友们的关注。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4 17:44
秋瞳 发表于 2011-8-4 16:43
老外现在流行小说上的共同创作,要求两个人分享大纲,发展线索互相分配。但我一直接受不了这种写作方式。
...

所见略同{:soso_e181:}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4 21:07
本帖最后由 小草 于 2011-8-4 21:08 编辑
小草 发表于 2011-8-4 17:44
所见略同


这张片子应该属于共同创作了,原片我拍的,蓝天白云是苇子根加的{:soso_e112:}






作者: 皓月    时间: 2011-8-4 22:12
共同创作?不能理解,按快门一瞬间的事,不可能由几个人完成,拍前准备帮忙什么的,只能是辅助工作,后期也不能改变原图主题,与创作无关。若是坐车去的,司机是否也是创作者?
作者: 鱼我所欲也    时间: 2011-8-5 00:14
所谓共同创作只不过最为那些权重位高的"大师"."主席"、"会长"们找个剽窃无名小卒名利的机会。
现代学术上有学霸,医院有医霸,俺就不信摄影上木有摄霸?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5 08:28
鱼我所欲也 发表于 2011-8-5 00:14
所谓共同创作只不过最为那些权重位高的"大师"."主席"、"会长"们找个剽窃无名小卒名利的机会。
现代学术上有 ...

这个可以有{:soso_e120:}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5 08:39
小草 发表于 2011-8-4 13:54
啊?还有这种说法啊

有呀,你看演艺界明星,还有一些著名的封面女郎,没有出道时花钱请摄影师拍片,赚取名气;有点小名气后摄影师掏钱给他们拍片,据说是友情客串;名气大了,就和摄影师合作,著作权共享,利益分成,达到共赢。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5 08:46
小草 发表于 2011-8-4 13:56
貌似“共同创作” 这个事儿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其实很多官员出去拍片,有专业摄影师伺候,摄影师看好了角度,支起三脚架,装好相机,调整好参数,取景布光完成,审视再三后,请领导亲自按下快门。
你说这是领导按下快门才起了决定性作用,应该拥有创作权吗?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5 08:48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5 08:46
其实很多官员出去拍片,有专业摄影师伺候,摄影师看好了角度,支起三脚架,装好相机,调整好参数,取景布 ...

如果是这样,这官员还玩啥摄影啊,咋不觉得没意思呢{:soso_e112:}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5 08:49
小草 发表于 2011-8-5 08:48
如果是这样,这官员还玩啥摄影啊,咋不觉得没意思呢

我们要学着与这个时代接轨{:soso_e120:}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5 08:53
本帖最后由 低烧老色友 于 2011-8-5 09:09 编辑

著作权还真是归领导,大家心知肚明,还是乐呵呵地请领导领奖。很多摄影师干这样的活儿,图的是大家出去玩得高兴,更重要的是把领导拉下水玩摄影,共同创作一下挺好的,还争什么著作权。领导只要下水,今后开展活动就好办多了!!!{:7_294:}
过去老色经常带人去买鱼竿。最后老板总是追出来悄悄交代:先带他到鱼塘钓。要是实在钓不着,你钓住了也让他遛一会儿,让鱼钓住他!{:7_294:}{:7_294:}{:7_294:}
最后都达到了目的!!!
对于很多玩摄影的人来说,摄影是出去放松的借口。另一些人需要艺术为自己包装扮靓,也乐意共同创作。别以为大家都是为了艺术而劳碌拼命。
钓鱼人顶烈日冒严寒坐在河边守候一天又一天,你以为是因为买不起鱼而又急切想解馋吗??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5 08:56
单片如此,电影就更是如此了。没有演员、导演、灯光、道具..................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创作,靠一个甚至一群摄影师就能拍成电影??{:7_293:}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5 08:57
什么?扛摄影机拍电影那家伙不是摄影师?那是什么?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5 09:01
摄影圈那点事,还真的很复杂!
作者: 迎春花    时间: 2011-8-5 09:15
俺媳妇看了你们说的后,说了一句话,让俺恍然大悟。“你每次出去创作,俺都跟着,拎包、关心、挨饿、出汗,还顺带出主意,记得以后署名时把我的名字写上,要不跟你没完”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5 09:53
本帖最后由 小草 于 2011-8-5 09:53 编辑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5 08:53
著作权还真是归领导,大家心知肚明,还是乐呵呵地请领导领奖。很多摄影师干这样的活儿,图的是大家出去玩得 ...


先带他到鱼塘钓。要是实在钓不着,你钓住了也让他遛一会儿,让鱼钓住他!


这分明是把领导当鱼耍嘛……我算知道了,当个领导难,当个钓鱼的领导更难,当个摄影的领导是难上加难{:soso_e120:}{:soso_e120:}{:soso_e120:}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5 09:54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5 08:56
单片如此,电影就更是如此了。没有演员、导演、灯光、道具..................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创作, ...

电影肯定是共同创作无异了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5 09:55
迎春花 发表于 2011-8-5 09:15
俺媳妇看了你们说的后,说了一句话,让俺恍然大悟。“你每次出去创作,俺都跟着,拎包、关心、挨饿、出汗, ...

军功章里有嫂子的一半{:soso_e120:}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5 10:44
不要太敏感 发表于 2011-8-5 10:43
我只知道水稻可以杂交
我只知道相机都有一个快门
我只知道好的作品是有思想的

我只知道,不要太敏感不赞成共同创作{:soso_e120:}{:soso_e120:}{:soso_e120:}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5 11:05
迎春花 发表于 2011-8-5 09:15
俺媳妇看了你们说的后,说了一句话,让俺恍然大悟。“你每次出去创作,俺都跟着,拎包、关心、挨饿、出汗, ...

可以署名:摄影指导--老婆大人!
作者: 悠游    时间: 2011-8-5 13:01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5 08:46
其实很多官员出去拍片,有专业摄影师伺候,摄影师看好了角度,支起三脚架,装好相机,调整好参数,取景布 ...

这还是好的,还摸了下快门,有些把别人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就成了,当然这是双方“共赢”的结果。{:soso_e113:}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5 15:01
悠游 发表于 2011-8-5 13:01
这还是好的,还摸了下快门,有些把别人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就成了,当然这是双方“共赢”的结果。{:soso ...

这就是所谓的潜规则!

作者: 红树枝    时间: 2011-8-5 15:16
鱼我所欲也 发表于 2011-8-5 00:14
所谓共同创作只不过最为那些权重位高的"大师"."主席"、"会长"们找个剽窃无名小卒名利的机会。
现代学术上有 ...

信不信由你,呵呵

作者: 红树枝    时间: 2011-8-5 15:17
南边的太阳 发表于 2011-8-4 15:04
假如说是一幅画,一个人画,一个人题词,这共同创作我还能理解,像楼主说的那样理解不明白

支持{:soso_e120:}{:soso_e120:}{:soso_e120:}
作者: 红树枝    时间: 2011-8-5 15:17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5 08:53
著作权还真是归领导,大家心知肚明,还是乐呵呵地请领导领奖。很多摄影师干这样的活儿,图的是大家出去玩得 ...

支持{:soso_e120:}{:soso_e120:}{:soso_e120:}
作者: 岁月如梦    时间: 2011-8-6 12:07
小草 发表于 2011-8-4 21:07
这张片子应该属于共同创作了,原片我拍的,蓝天白云是苇子根加的

如果不认可“共同创作”这个概念的话,这幅片子就是小草一个人的了,那苇子根的劳动哪里去了?
作者: 岁月如梦    时间: 2011-8-6 12:12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5 08:46
其实很多官员出去拍片,有专业摄影师伺候,摄影师看好了角度,支起三脚架,装好相机,调整好参数,取景布 ...

老色老师说的这种情况我也见过,如果不认可“共同创作”,那就是按下快门的领导独立创作的作品了。

所以我认为共同创作的情况还是有的,一幅作品的创作不是仅仅按下快门那么简单。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7 15:43
还有一个特殊的门类:影画合璧。摄影大师陈复礼与几位国画大师联袂,陈复礼提供摄影作品,国画大师在其上补画,同样是共同创作的一种形式。而且,作品颇为珍贵!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7 17:42
岁月如梦 发表于 2011-8-6 12:07
如果不认可“共同创作”这个概念的话,这幅片子就是小草一个人的了,那苇子根的劳动哪里去了?

恩,有道理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7 17:43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7 15:43
还有一个特殊的门类:影画合璧。摄影大师陈复礼与几位国画大师联袂,陈复礼提供摄影作品,国画大师在其上补 ...

这个,可以肯定为共同创作。
作者: 红树枝    时间: 2011-8-7 17:48
{:7_296:}{:7_296:}
作者: 红树枝    时间: 2011-8-7 17:49
低烧老色友 发表于 2011-8-7 15:43
还有一个特殊的门类:影画合璧。摄影大师陈复礼与几位国画大师联袂,陈复礼提供摄影作品,国画大师在其上补 ...

迄今为止,我还没有见过影画合璧的作品,是不是OUT了,呵呵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7 17:52
大家讨论了这么多,可见,共同创作是客观存在的一种创作方式,只不过有些以“共同创作”之名为自己谋私利的人,使“共同创作”存在了争议和蒙上了不白之冤。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7 17:53
有争议是好事,有争议会使正义得到伸张,会使卑劣者遁形。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1-8-7 17:54
本帖不再置顶,欢迎感兴趣的影友继续关注。
作者: 低烧老色友    时间: 2011-8-8 08:33
红树枝 发表于 2011-8-7 17:49
迄今为止,我还没有见过影画合璧的作品,是不是OUT了,呵呵

与可以无限复制的纯摄影不同,影画合璧的作品原件都是孤品,一般情况下您恐怕是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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