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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么希望你发生意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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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11-24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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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自然客 发表于 2016-7-11 17:16
{:7_268:}{:7_268:}{:7_268:}
华夏放歌 发表于 2016-4-18 07:20
{:7_297:}{:7_297:}{:7_297:}
唐河老徐 发表于 2016-3-24 09:50
{:7_296:}{:7_296:}
印益 发表于 2016-3-23 22:02
支持,大力支持。{:7_296:}{:7_296:}
幸福之心 发表于 2014-12-5 11:22
欣赏老师精彩拍摄!
小草 发表于 2014-12-4 11:31
执法部门不作为
玉之影 发表于 2014-11-29 14:58
欣赏支持老师精彩佳作
光影天天天蓝 发表于 2014-11-28 20:24
马上漏电,喂鱼
单飞雁 发表于 2014-11-27 20:49
恶有恶报!
文武 发表于 2014-11-27 16:38
没有鱼,就沒有鸟,没了鸟讲什么生态平衡而言。当地执法部门要作为。。。。。。
无形水 发表于 2014-11-27 15:04
{:7_296:}{:7_296:}{:7_296:}
若隐若现的鸟 发表于 2014-11-25 21:17
呵呵
一侠 发表于 2014-11-25 08:36
咋不把他自己电死呢?{:7_268:}
鹭老二 发表于 2014-11-24 2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38条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鹭老二 发表于 2014-11-24 22:19
文刀 发表于 2014-11-24 22:03
怎么不打电话举报呢!

我为此已经得罪了很多人!我是谁?我已经迷失!我已经完全无畏!不相信的话你可以也去捞鱼!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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