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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1月25日专电(记者吕福明)在山东,多数地方都是初二“回娘家”,但也有例外。据山东省民俗学会介绍,在山东沿海地区,大年包含初一、初二两天,女儿初三这天才能回娘家探望父母。
山东内陆地区过年一般只过正月初一这一天,初二便开始走亲访友,女儿要先回娘家。据说在初三跟谁拜年,就会跟谁吵架,因而不拜年。民间传说,初三晚上是“老鼠娶亲”的日子,所以一般人家都早早熄灯睡觉,以免骚乱了鼠辈,并在屋角洒落一些米粒、糕饼,供老鼠食用,称为“老鼠分钱”,表示和老鼠共享一年的丰收。民间还以正月初三为谷子生日,这一天祝祭祈年,且禁食米饭。
初三这天,以休闲为主。过年谣中说:“初一早,初二早,初三睡甲饱”,就是说初三不但是“赤狗日”,而且一连几天的忙碌,到了初三,总算告一段落,可以晚起些,补补前两天的睡眠。旧时初三这天夜里把年节时的松柏枝及节期所挂门神门笺等一并焚化,以示年已过完,又要开始营生。俗谚有“烧了门神纸,个人寻生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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