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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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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楚天金报讯 (记者王璐 通讯员周丽 报道) 昨日,《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其中,建立红色文化为主的文化创新改革区域,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等内容,具有鲜明的湖北特色。
草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促进老区发展的责任,其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草案还丰富了老区发展的途径,要求老区发展规划与“一红一绿”、“两圈一带”县域经济等区域发展战略衔接。
革命老区拥有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草案要求,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大力发展红色旅游。要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创建国家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要建立以红色文化为主体,充分发挥自然、历史、民俗等资源作用的文化创新改革区域。培育一批拥有红色文化、旅游度假、民俗风情、特色手工等浓郁地方特色的小城镇。
草案还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教育等10多个方面,明确一系列扶持与保障政策。如省属高校面向革命老区定向招生;提高对革命老区军烈属、烈士后代、复转军人、五保户的补贴标准等。
严管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根据草案,各地促进革命老区发展资金,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不得用于规定以外的地区,也不得用于无关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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