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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扬子晚报
开车时把手提包随意放在车座上,这个看似普通的小习惯,殊不知也会引发安全隐患。惠山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被害人在堵车停车时,副驾驶座上拎包被抢夺的案件。 2013年10月的一天,顾娟(化名)驾驶着小轿车出门办事,在行至某施工路口时遇到了车辆拥堵。顾娟的车被堵在了车流之中,开开停停,因为行驶缓慢,她打开了车窗四处看看。此时,张明(化名)驾驶着摩托车,载着李锋(化名)也恰好在车流中,手头拮据的二人一路从常州开到了无锡,原本准备偷辆电动车卖点钱用。但当看到顾娟的汽车后,李锋透过没有关的车窗,一眼就瞄上了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拎包后心生歹念。合计后,二人改变了主意,准备去抢包。
张明先把车慢慢开到了顾娟汽车的尾部,并且调转了车头,李锋看准时机后,迅速下车跑到顾娟车旁,手伸进车窗后一把就抢走了拎包。顾娟虽然立即用手拽住包的一角,但依旧没能护住自己的拎包。得手后的李锋立即跑回车上,二人迅速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拎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500余元,张明分得赃款1700元,李锋分得赃款1800余元。法院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摩托车抢夺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法院依法判处张明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李锋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唐婷婷 朱杰焰 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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