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时报讯 (记者 周秋敏) 昨日,南沙区发布2014年度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同时公布《广州市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南沙新评定的国家级五星酒店可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景区建设可获财政支持
据悉,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由南沙区财政统筹,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适用对象主要为符合南沙区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为南沙区旅游产业做出贡献的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旅游项目补贴经费主要用于扶持区内新建、扩建旅游项目,编制旅游规划、开展旅游策划,举办旅游节庆,线路推广、市场拓展,旅游企业评星获奖,旅游产品开发等。
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也有补助
同时,南沙区还鼓励境内旅行社在南沙注册成立旅行社。对在区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连续经营满2年以上且每年营业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旅行社予以一次性补贴50万元。同时鼓励香港、澳门旅游服务机构在南沙注册成立旅行社,对香港、澳门旅游服务机构在南沙区设立旅行社(非分社),经营时间在2年以上且每年营业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予以一次性补贴80万元。
对被新评定为国家级5A的景区(点)一次性补贴500万元;对被新评定为国家级五星级的酒店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南沙区还鼓励旅游企业、街镇策划举办旅游节庆活动。对投入总资金超过10万元的活动,每个补贴不超过活动投入资金的30%,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补助办法
旅游景区旅游项目补贴(申报投资额)
100万元~300万元,补助20万元
300万元~500万元,补助40万元
500万元~1000万元,补助75万元
1000万元~2000万元,补助150万元
超过2000万元,补助200万元
被新评定为国家级景点
5A 一次性补贴500万元
4A 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3A 一次性补贴30万元
被新评定为星级酒店
五星级 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四星级 一次性补贴50万元
三星级 一次性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