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林业厅获悉,今年,中央财政安排4200万元支持我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重点用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湿地保护与恢复和湿地保护奖励三个方面。
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方面,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补贴1500万元;在湿地保护与恢复方面,共计安排1200万元,其中塞罕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00万元、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500万元、曹妃甸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300万元;在湿地保护奖励方面,奖励沽源县、尚义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各500万元。
截至目前,我省共建立11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20.87万公顷,建立湿地公园49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9处,省级湿地公园39处)、面积6.26万公顷,全省湿地保护率达38%。
四季风-帆航 发表于 2015-9-18 12:57 欣赏支持,浏览学习!
神州揽胜 发表于 2015-9-18 23:00 谢谢分享 欣赏支持。
秋之韵 发表于 2015-9-19 18:12 欣赏佳作!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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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河 发表于 2015-9-21 08:04 浏览欣赏支持!
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5-9-22 08:38 浏览欣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