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展程序,第一轮评选从几万张照片中选出2000张左右进入下一轮,没有入选的照片不再出现在第二轮。24届国展第一轮在北京,第二轮在佛山,许志强居然又把这张一米多长的大底片带到佛山,最终使之获得评委推荐奖。我了解了给予这张照片“评委推荐奖”的评委张国田,张国田明确告诉我,他在佛山看到许志强 又拿出这张大底片,有感于这种摄影方式的特殊性才给了奖。请问,为什么许志强非要违反国展尺寸规定坚持特殊照顾这张照片? 这是25届国展画册中张国田评委的推荐词截图,其中写道:”……这是一张由自制的底片达到一米的相机拍摄的照片......”,显然,张国田评委给予这张照 片“评委推荐奖”是受到了许志强再次把“一米的相机拍摄的照片”带到评选现场的影响,使违规超大尺寸照片最终入选国展。许志强利用其组委会副主任和展览部 主任身份便利可以不顾评委反对想尽办法使其入选。 四、为违规照片辩解说情,甚至说假话蒙骗鉴定专家,违纪透露鉴定信息,把违规照片塞进国展。 许志强说的过份,做的更过份。请看事实(为尊重作者,涉及作品的,下面只标明作品名称,不标明作者姓名) 1、许志强对25届国展银奖《跟踪雾霾》所做的违规行为。 我查出该作品违反四项规则,是违反记录类照片真实性最严重的一组照片,用两个页面详细作了说明,与规则对照做出违规分析,把截图和鉴定报告发给展览部。 而许志强则多次给我打电话为这张照片辩解,说作者是一位退休职工,不是什么老板或领导,并说这组照片在其他地方得过大奖,很有影响力,如果取消资格,作者会有激烈反应等等,甚至给我邮箱发电视台采访该作者的视频和文字,而恰恰是电视访谈中作者对摄影过程的陈述与照片不符,(作者称是每天拍摄一张照片对比雾 霾,事实上有几天拍摄空缺,是用一张照片代替空缺的)许志强目的是保住这组照片,我坚持遵守规则应当取消资格的意见。 国展公示时,《跟踪雾霾》赫然在册,无奈,我只好以普通摄影人身份在公示中摄协网站中举报此作。我知道拧不过许志强,只好向王瑶书记和高琴秘书长直接汇报此事。得到协会领导重视,特批由器材与技术委员会罗更前主任、张晓蓉主任和协会刘宇主任主持,又增加两位鉴定专家共五人重新鉴定《跟踪雾霾》。经过充分讨论 后最后投票表决,五位专家全票认定《跟踪雾霾》多项违规。国展最后取消了《跟踪雾霾》的入选资格。 我们五位专家是大大“串”了一回,事越说越清,理越辩越明,展开讨论是完全正当合理的,许志强为什么把专家分而隔之,用一个“不能串”阻止专家不让讨论? 器材与技术委员会的鉴定是按照过去华南虎照鉴定时我提出的方案,即:背靠背鉴定,面对面会商。可以最大限度无干扰发挥专家个人能力、又能够依靠集体智慧力求鉴定结果准确。这是协会多年来积累的、证明是成熟的经验。 众所周知,运动员不能再当裁判员。国展鉴定由许志强选择指定鉴定专家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鉴定,是对入选作品的质疑查验环节,是保证入选作品合乎规则的重要制度设计,由许志强一人操作评选流程和鉴定审核,左手拿矛,右手拿盾,如何做到公正和有效监督?自己监督自己? 器材与技术委员会中拥有协会中最优秀的众多技术专家,鉴定国展照片是否违规不是小事,为什么不交给第三方器材与技术委员会集体按程序鉴定?而要由许志强根据其需要随意找个人私下鉴定?其真正的目的是躲避监督。 顺便交代一句,我作为参与过中摄协所有门类赛事影像鉴定方面的专业人员,24届、25届国展鉴定工作展览部都没有找我参与鉴定,是我向王瑶书记提出申请,书 记决定后才让我参与25届鉴定的。我申请参加鉴定的原因只有一个:我要以自己多年研究的鉴定知识为摄影人作一点工作,丰富我的实践经验,为今后撰写中国摄影的真实性历程积累第一手资料;要以我的良知和有限的力量,尽可能使国展公正、抵制作弊、不出丑闻。 许志强给我打电话说,“宽新呀,我熟人多,好多地方省的朋友给我电话说我们获个奖不容易,求我尽量照顾不要取消吧,我也拉不开情面呀” 在《跟踪雾霾》一事上可以看出许志强违规的事实,许志强不可以替违规照片辩解说情;许志强不可以把违规照片塞进公示名单;许志强不可以对鉴定专家施加影响。更过分的是,许志强把《跟踪雾霾》的鉴定情况告诉某省摄协的负责人,该负责人我很熟悉,他明确说许志强把《跟踪雾霾》的鉴定情况告诉他了,问我有没有保留 的余地。我理解省里摄协领导关注本省摄影成绩的心情,但我很吃惊,鉴定专家的名单在鉴定期间是保密的,这是许志强规定的纪律,鉴定者名单在国展结果之前外人怎么会知道?许志强泄露国展评选流程中专家的名字、违反了协会对国展评选期间不得私自对外透露信息的纪律规定。 2、在《送子参军》作品鉴定一事上许志强说假话。 《送子参军》第一次鉴定没有提供原始图,按照国展明文规定,(凡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7天)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将丧失其入选资格”。)应当直接取消资格。我2015年7月8号收到第一批鉴定照片,国展调取原始图应早于7号,许志强给我打电话说《送子参军》的情况时已是7月31号,(我是 8月16日才看到《送子参军》原始图的)《送子参军》提交原始图的时间超过了七天。作为国展执行机构的展览部怎么可以随意大大放宽收取原始图的期限?以至于拖延了公示的时间。我理解协会为了尽可能保护作者,给作者时间提供作品有效的证据,但是,规则就是规则,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对个别人过于放宽就是对守则 人的不公正。展览部负责人许志强带头违反国展“七天”提供原始图期限的规定。 根据过去鉴定的经验,凡是不能提供原始图的,大多是存疑违规的“高危”照片,必须坚持催要原始图。 7月31号,许志强给我打电话说《送子参军》的作者提供了原始图,他看过了,“只是获奖作品的四周做了稍许压暗处理,这是允许的,就让他通过吧。”我当时在青岛讲课的课堂上,无法上网看原始图,就说如果仅仅是压暗四角是可以通过的,但你要看仔细喽。8月4日《送子参军》得以上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