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
本报太原4月13日讯(记者 栗美霞)今天上午,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并将重点打击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动,确保山西省旅游市场平稳有序,通过标本兼治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游得省心、游得放心、游得开心。 会上,省旅游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相关领导分别重点安排部署了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的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这是国家专门就旅游市场治理出台的第一个综合性重要文件,就改革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和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专门就旅游市场秩序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这些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市场秩序更加重视,给行业上下以极大的鼓舞与鞭策。 省旅游局局长冯建平在讲话中表示,总的来看,山西省的旅游市场秩序总体有序,山西省的旅游产品不存在严重的不合理低价问题,各旅游目的地旅游市场秩序总体平稳,市场秩序的问题也是发展中的必然产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山西省旅游市场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从目的地角度看,一些景区市场乱象频发、服务质量差,特别是按照全域旅游的要求,景区外的整体环境与游客要求差距甚大,“黑社”、“黑车”、“黑店”、“黑导”坑骗、欺诈游客的行为禁而不绝。从客源地角度看,恶性价格竞争形成的不合理低价问题较为突出,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价格歧视现象屡有发生。同时,网络旅游、社会团体打擦边球组织旅游活动也对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提出了挑战。山西省把文化旅游业作为非煤产业的第一位来发展,按照“旅游市场秩序的优劣决定旅游业发展的走向,国家与地区的旅游市场的竞争,核心是市场秩序的竞争和游客满意度的竞争”的认识,必须把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意义,提高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确监管责任,把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责任落到实处;创造性地通过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监管标准、市场监管抽查、诚信体系建设、监管改革试点、加强执法与司法相衔接、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等,部署改革创新监管机制和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已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纳入年度专项督查台账。国家旅游局将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分别于4-5月和9-10月开展两轮督查,省旅游局也将会同省政府有关单位于近期在全省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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