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为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导游强迫游客消费、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8月5日起,云南省旅发委不仅联合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国税局6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对云南旅游市场展开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还与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共同制定推出了新版诚信旅游指导价,进行严厉打击。 这也是继今年年初推出诚信旅游指导价后,我省再次发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云南省旅行社协会会长赵家骍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云南旅游一直深受“零负团费”之苦,让云南旅游形象大跌。此次整治联动部门之多、范围之广、时间之长,都充分展示了云南旅游对“零负团费”“零容忍”的态度,对仍然我行我素的经营“零负团费”线路的旅游企业将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吊销经营服务许可,坚决清除出旅游市场。 而对于新版诚信旅游指导价的推出,赵家骍表示:“我们希望帮助游客了解旅游产品价格的合理构成,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同时也在行业内树立标准,旅行社发布的产品若低于这个价格,就有可能是零负产品,以此促进旅游市场形成健康的竞争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 集中整治:8月5日~10月31日 总结经验:11月1日~12月31日 重点范围: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派出6个督查组对昆明、西双版纳、大理、丽江、迪庆、腾冲6个重点州市进行督查,其他州市要开展自查。 整治问题: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虚假宣传,导游、领队人员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不按规定履行退货义务,“黑车”、“黑社”、“黑店”,以及高速公路游客休息区购物店雇用“药托”坑害游客等问题。 各部门负责事项: 省旅发委:制定政策扶大、扶强一批省内旅行社龙头企业;联合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出台导游的归属和导游薪酬办法,切实解决导游人员的归属及薪酬问题;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省工商局:打击查处旅游购物企业的虚假宣传及“高回扣”等涉嫌商业贿赂,以及无证照经营、旅游购物企业不按规定义务退货,在高速公路游客休息区购物店雇用“药托”强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行为。 省公安厅:打击查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购物店“药托”“黑恶势力”以限制游客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 省发改委:打击低于合理成本价的价格宣传、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省质监局:打击旅游购物企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省国税局:打击和查处旅行社、旅游购物、演艺等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偷逃税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