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 昨日,福州市旅游局公布了七项旅游惠企惠民政策。 其中一项政策提出,鼓励旅游景区开展品牌建设。对被评定为国家3A、4A、5A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100万元奖励。 另外六项新政策分别是:推出国内入榕过夜旅游客源招徕奖励;接待境外入榕过夜游客招徕奖励;对福州市旅行社组接海峡旅游团队或地接大陆赴台返程旅游团队给予奖励;鼓励龙头旅行社开展整合营销,对海峡旅游年度业绩突出者最高给予150万元经费补助;鼓励两岸旅游企业共同培育“福州—马祖”旅游目的地;鼓励榕台两地旅行社开展两岸青少年修学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