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价值”和“形象价值”历来被认为是新闻摄影的两大要素。新闻摄影的形象价值主要是指新闻照片的视觉冲击力或称之为视觉吸引力。长期以来,许多新闻摄影的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者都认为在这两大要素中,新闻价值是首位的,因为新闻摄影是属于新闻范畴而不是属于艺术范畴。 然而,笔者在近几年的新闻摄影教学中,多次让同学们在任何报纸或指定报纸上选择自己最喜欢的10幅新闻照片,发现同学们选择的标准首先是照片本身的画面效果,照片的新闻价值是处于第二位的。当笔者和同学们探讨为什么不是首先考虑新闻照片的新闻价值时,许多同学说,具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新闻,往往从报纸的文字报道或电视、广播上已经获悉,因而看照片时就更倾向于关注画面效果了。
重新审视我国长期以来的新闻摄影实践与读者对报纸上新闻摄影的评价,把照片的视觉冲击力要素放在首位,应当更有利于改进我们的新闻摄影报道,更有利于新闻摄影报道的创新,也更切合读者对新闻摄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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