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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一本旅游指南错将越南景点写在老挝,无锡一位游客回国后一怒将售卖旅游指南的书店告上了法庭。21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消费者权益案件进行了调解,由上述旅游指南的出版社主动出面进行了道歉,当场赔偿了原告孙老伯4700元人民币的损失。 |
| 因一本旅游指南错将越南景点写在老挝,无锡一位游客回国后一怒将售卖旅游指南的书店告上了法庭。21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消费者权益案件进行了调解,由上述旅游指南的出版社主动出面进行了道歉,当场赔偿了原告孙老伯4700元人民币的损失。被告无锡某书店则表示,以后在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会积极和出版方协调沟通,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 据了解,今年68岁的孙老伯酷爱旅游,平时喜欢翻看旅游书籍。孙老伯称,自己每年都会计划自助出游,但去年12月底,其按照一本《东南亚旅游指南》去老挝万象时发现,书中记载的“巴亭广场、独柱寺、还剑湖”三个景点不在老挝,而是在越南,这让孙老伯的出游计划被打乱。回国后,孙老伯一气之下将书店告上了法庭。 “我年纪大了,获得旅游信息的主要途径就是书籍。该书的封面上刊登有’旅游记者全体出动,资深旅游倾力支持’的字样,我是出于信任才购买了该本旅游指南,谁知书中内容竟然有误。”孙老伯称,都是因为书中内容的误导,才发生了此次的乌龙事件,其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为此,孙老伯要求售卖《东南亚旅游指南》的书店其退还购书款、交通损失及住宿餐饮等共计4700元人民币。 面对孙老伯的说辞,书店方提出,涉案的图书属于正版书籍,其质量本身没有问题,导致孙老伯损失的对象是图书中所记载的内容,而对图书内容负有审核注意义务的出版社,且图书记载的内容属于智力成果,不在产品范畴之内。因此,书店认为,孙老伯提出的赔偿既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不应向其主张。 同时,书店方面称,《东南亚旅游指南》中并未提到前往仰光可以乘坐飞机及行程所花时间,孙老伯预定行程被打乱也存在其自己的误读,且在其出发前没有对目的地进行考核确认,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组织调解。在与出版社取得联系后,出版社主动向孙老伯进行了赔偿,并就书中内容错误部分向孙老伯进行道歉,而被告的书店方也表示以后会积极做好消费者与出版社的桥梁作用,孙老伯对此也表示了谅解,向法院提出了撤诉请求。(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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