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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法
“减法”作为摄影三要素之一,和前述的“主题”和“主体”有所不同:它并非一种独立要素,而是一种理念和技法,是一种摄影方法论,包括“减法原则”和“减法技术”。
前面我们下过定义,摄影是关于选择的艺术,而“减法”在“选择理论”里最为核心。从技术层面说,“选择理论”有两个大方面,第一是在“要还是不要”之间选择(摄影第一选择:主体弃留选择),第二是在“这样还是那样”之间选择(摄影第二选择:主体属性选择),减法原则主要在第一选择上起基础指导作用(第二选择主要由“对比原则“指导。“选择”、“减法”和“对比”是Raison最核心的几大摄影观点)。减法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甚至可以说摄影的本质就是减法:现实景象是客观存在的,其属性为“有而全”,故以现实景象为载体的摄影的艺术创造形式在于“减”(而非无中生有的“增”)。一张摄影照片的独特魅力在于,虽然它反映的无非是人肉眼所见的客观景象,但是运用特定的镜头和角度,将某一现实景象进行提炼和框定,并在底片上将之呈现为二维的画像,这时候,现实景象被“删减”得只剩下一个奇特的“局部造型”,迫使观赏者依从摄影师的独特视角,将全部的注意力和兴趣点集中在现实景象(人、物、事件、场面)这一“局部造型”之上,使人骤然发现到平日呼吸般普通的一般景象中(的某个局部)竟然蕴含惊人的美态!这种高于常规眼光所见的奇妙景象,能给人以超越现实感受的感叹和联想,启迪人的心灵,这就是减法的神奇作用。
减法原则的不完全定义是通过摄影技术手段,减除掉一切对主题表达无益的主体(即使之不呈现在照片之上),以实现照片的全部(或尽量多)主体,最优服务于主题的纯粹性。需要注意的是,减法原则并不意味着简单。有些摄影理论(包括纽摄)认为,减法原则要求照片尽量简洁,画面充分简化。这和我的理解有若干出入。一如中国画既有简练至极的写意画,也有纹理丰满的工笔画,简洁无疑是一种重要美学表达法,但不是全部。一张耐看的好照片不应该是空洞无物的,有时为了阐明丰富的故事情节或隐喻主旨,画面上“主体”的“众多”是必须的,片面追求画面简化是一刀切的做法。而在主体间搭配组合的形式上,也不见得非得讲究“简洁”不可,譬如目前欧美流行的时尚摄影,就以元素复杂和结构华丽著称。事实上,减法原则应只体现一种目的,就是减去“无益”之物,而不代表某一固定的美学形式,如“简洁”。
接下来,我们谈一下减法技术(这是我们首次谈到技术问题)。减法技术是减法原则的一个引申概念,即减法原则的实现手段。有些朋友认为,减法技术就是“选景”,即不让那些“无益”主体入镜,这种理解较为机械和片面。事实上,减法技术是多元的,而且贯穿摄影前后期的全程。
从狭义上说,减法技术即“主体摒弃”技术,其目标是使无益主体完全不呈现在照片上,这主要通过前期“选景”实现,辅助手段也包括利用软件和暗房技术在后期将无益主体“处理掉”,譬如用橡皮工具把电线杆“擦去”。而从广义上说,减法技术除了“主体摒弃”以外,还包括“主体改造”。“主体改造”不要求将无益主体完全摒弃,而是通过技术手段“修改”其“一般属性”(现实景象属性),目标是降低其对主题表达的干扰性,或者将其改造成为“有益主体”。
举个简单例子,我们平时常挂在嘴边的“背景虚化”就是典型的“主体改造”减法技术:大多时候,杂乱的背景对我们的糖水照主题(突显模特儿的青春靓丽?)是无益的,可惜我们很难不让一丁点背景进入镜头(绝对纯净的现实背景也不多见,除非在影棚里),后期用图章橡皮把背景抹成白板也非常idior。此时我们最常用的技法,莫过于凭借全画幅大光圈长焦段,将背景虚化成奶油般的色块,使美人儿和龌龊的人行道垃圾桶实现有效分离。在这里,我们通过改造“背景”这一主体的“一般属性”(使之虚化简化),使之从无益主题的杂乱事物,变成了既能烘托气氛突显美女,又能交代环境元素增强现实感的“有益主体”,从而提高了主体服务主题的纯粹性,体现了摄影的减法原则。(这就是为什么大尺寸传感器的单反相机要比小数码相机更容易在人像摄影上拍出艺术味道的原因。)
“背景虚化”是一种典型的减法,有利于主题表达。要注意我们此时并没有把“背景”完全摒弃在照片之外,而是通过改变其“一般属性”(清晰度),将其由“无益”变成“有益”。 这是广义减法技术的其中一种应用。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从减掉“无益”主体的目标上说,很多时候我们并不一定非要把该主体排除在照片框框之外(由于现实景象的不可分割性,这不一定总能做到)——事实上哪怕它仍在在照片之中,只要令它的某些属性改变(如“可视度”的大幅度降低),也可以达到类似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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