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山西中心讯 (记者 王建科)今年5月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虞坂古盐道,深藏于平陆县的中条山中。盐道始凿于西周初期,明正德八年御史张士隆曾对青石槽路段进行过扩凿,废弃于上世纪50年代初。若无人引路,全长约8公里的盐道只能在风雨中无声无息无人知。 本报记者 范林鹏摄
山西是个文物大省,文物资源拥有8个全国之最,然而这一优势却难以发挥——
“来侯马,除了购物,还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每当有人问及这一问题,侯马市文物旅游局局长文新春都很难用一句话来回答。
侯马没有自然景观,而文物古迹遍地都是。对于“晋国遗址”以及两万余件出土文物,除了来此进行古城考察和学术研究的国内外学者,侯马,会成为旅游者的首选吗?
在翼城,比“晋国”更老的“霸国”,也有着同样的境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出游休闲方式多样化,文物资源在旅游业中的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山西是个文物大省,现存地面不可移动文物3.5万余处,文物资源拥有8个全国之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如何发挥这一优势,打造“文物旅游”特色?
文物旅游:保护与传承
文物旅游是以文物、遗址等代表人类显著精神文明和物质财富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作为主体旅游吸引物的旅游形式。
文物不仅是历史的纪念碑和民族自尊与骄傲的象征,也是人类认识自身、获得知识与信息的载体,因而成为一种日趋重要的旅游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物旅游发展非常迅速。国家文物局曾提出:“文化遗产保护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带动城市产业转型,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和资源配置,促进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发展的新动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去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极其丰富的文物资源。各类文物既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高度重视在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文物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既确保了文物安全,又有效利用了文物资源。
“对文物古迹,应以‘保护、开发、利用、传承’为指导方针。”翼城县旅游局局长李建党说,发展文物旅游意义深远,因为文物有历史价值,也有现实意义。通过旅游挖掘文物的价值,对弘扬传统文化,有教育普及意义。
襄汾县文物旅游局局长段吉泽表示,国保单位的要求是,保护第一,合理利用。但仅仅只是保护无以达到传承目的,既要保护,又要开发。要做浓历史符号、文化元素,更多展现当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特色。
业内人士认为,旅游开发是实现文物保护性开发的最佳途径之一。通过旅游活动使深刻的文化内涵和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更好地再现文物资源的深刻内涵,才能使这种保护和传承成为大众的自觉行为,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真正实现“保护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