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首 页   |   行摄风光   |   人物人像   |   人文纪实   |   生态微距   |   鸟类摄影   |    影赛园地 
新手图集    舞台摄影手机摄影摄友聊吧地区分站每日签到图片库                  
查看: 1210|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门头沟旅游局原局长贪污470万 称无力还赃款

[复制链接]
主题
发表于 2015-6-6 08:57 | |阅读模式
北京门头沟旅游局原局长贪污470万 称无力还赃款中国旅游新闻网     2015-06-05 07:51:43     手机看新闻   我要加盟
   字号:T | T

0


昨天上午10点,张久振被带进法庭。他为自己挑选了一件大红色长袖T恤衫,从被带进法庭的一刻,便不停向旁听席上张望,但似乎没有找到自己想见的人。北京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张久振在门头沟区旅游局任局长期间,多次以解决经费缺口为由,以单位名义找其他个人和单位借款,多达2000余万元。而在此期间,张久振把470万元的个人债务也掺杂其中,不仅从中“攒”出了女儿出国留学和买房的钱,甚至自己哥们开修车铺的钱也从中支出。最终纸还是包不住火,昨天上午,张久振因涉嫌贪污罪在一中院出庭受审。

受审表示“记不清了”

张久振1956年出生,大学文化,曾任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局局长。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于2014年7月26日被刑事拘留。本案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曾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一次,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一次。

检方指控称,2007年至2012年期间,张久振利用担任门头沟区旅游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以解决区旅游局经费缺口为名,以区旅游局名义,向王某等个人和单位借款2000余万元。

2013年5月至7月间,门头沟区委成立工作组对上述欠款进行核实、清偿,张久振利用其参与该项工作的职务便利,从中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470万元。

庭审中,不知是有意回避还是因为贪污借款次数过于频繁,在关于“借款”用途的问题上,张久振多次以“记不清了”来回答。

借钱时承诺旅游局还

张久振在法庭上承认,为了把女儿送到加拿大读书,他先向王某玲“借钱”25万元,女儿出国后不久,他又找到王乃某提出想给女儿在加拿大购置一套房产,并希望“借”200万元。起初王乃某不打算借,但“因为实在经不起他来磨”,才分两次将200万元交给张久振。

在案的证据显示,张久振之女花费170万元在加拿大购置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房产,而对于剩余钱款的去向,张久振表示“记不清了,好像是我自己花了”。

此外,为了帮一个哥们开修车行,张久振也向王某玲张嘴借钱15万元,而证人证言显示,这次借钱时,张久振甚至直接扬言,“这笔钱到时候由旅游局负责还你。”

叮嘱债主“多做账”

由于张久振在任期间多次以旅游局经费缺口为由,找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但又迟迟没有归还,因此从2012年初开始,便有一些债权人向旅游局和区委区政府写信,索要旅游局的欠款。最终,区委不得不于2013年牵头成立了一个清算小组,用来梳理并清偿张久振在任期间旅游局对外欠下的债务。

此时张久振已经调任区政协工作,但按照清欠工作的流程,债权人提供的欠条需首先得到张久振的确认,然后经有关单位核对无误后才能支付欠款。

清欠工作开始前,张久振似乎看到了机会,先找到王乃某以项目合作合同的名义补签了欠条,随后又找到已经结拜为兄妹的王某玲,让其开列欠债的账单。

王某玲的证言显示,张久振曾多次找到她,并直接要求她“可以多列一些项目,多拿点钱”,张久振还承诺自己会认可这些虚列的项目,从而能够从清算组把钱拿出来。

案发后至今,张久振并没有退缴赃款的行为。当法官询问其是否有退赃能力时,张久振也明确表示,“我想退还赃款,但目前我名下没有什么财产可以还。”法院没有当庭做出判决,本案将择期宣判。



沙发
发表于 2015-6-6 12:08 |
谢谢分享,浏览支持。
板凳
发表于 2015-6-6 12:08 |
谢谢分享,浏览支持。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13:19 |
四季风-帆航 发表于 2015-6-6 12:08
谢谢分享,浏览支持。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5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13:19 |
四季风-帆航 发表于 2015-6-6 12:08
谢谢分享,浏览支持。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6
发表于 2015-6-6 15:08 |
浏览欣赏支持!
7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15:18 |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8
发表于 2015-6-6 17:28 |

浏览欣赏支持!
9
发表于 2015-6-6 18:20 |
感谢分享!
10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22:00 |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11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22:00 |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12
发表于 2015-6-6 22:12 |

欣赏支持  谢谢分享。
13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22:48 |
笨笨嘉 发表于 2015-6-6 22:12
欣赏支持  谢谢分享。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14
发表于 2015-6-7 18:15 |
欣赏学习佳作!!
15
发表于 2015-6-7 18:15 |
欣赏学习佳作!!
公司简介 | 合作联系 | 广告服务 | 加入光影中国 | 帮助中心 | 服务中心 | 使用条款 | 意见反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