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首 页   |   行摄风光   |   人物人像   |   人文纪实   |   生态微距   |   鸟类摄影   |    影赛园地 
新手图集    舞台摄影手机摄影摄友聊吧地区分站每日签到图片库                  
查看: 1438|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旅行社出境游业务将禁止“转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5-6-14 0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按照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于11日在京联合召开的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天津市旅游部门将针对目前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出台五项举措加大旅游市场的查处力度,重拳出击“黑社”、“黑导”、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等违规行为。

市旅游局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针对目前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据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他们将加大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力度,排查市场不规范现象,重点查处旅游欺诈行为、强买强卖行为、“黑社黑导”以及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等。

此外,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被“叫停”,各出境游组团社不得再将本社出境游经营业务委托给其他不具备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记者了解到,国家旅游局发布公告,目前已停止实施《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77号文)。按照之前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往,没有资质的旅行社,想要经营出境游,可以从具备资格的旅行社获取委托代理,具备出境游运营资质的旅行社能够通过这些代理旅行社扩大销售业务。现在,出境游委托代理试行政策被叫停,这意味着,只具备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就不能再代理出境游产品。

“此举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旅游业内人士分析,一些非专业的委托代理商业务上不太熟悉,经常会出现各种问题,有些代理甚至都不是一家旅行社,游客利益无法得到保障,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投诉增多。

据悉,天津市旅游局将不再受理出境游经营业务委托备案工作,并将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对仍在开展委托代理出境游经营业务的旅行社、国内及入境游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虚假宣传广告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同时,市旅游部门还提醒,市民今后在报名出境游时,务必选择有经营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目前天津市400多家旅行社当中,有43家具备相关资质,外地在津分公司具备资质的有40余家。市旅游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市各大旅行社的经营场所、门店要求悬挂的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登记证上,都标明了该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市民可以看“证”选旅行社。

同时,市旅游局就出境旅游押金问题也做出了相应的规范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 QQ好友和群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QQ空间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赞 踩
南阳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沙发
发表于 2015-6-14 12:59 | 只看该作者
浏览欣赏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6-14 12:59 | 只看该作者
浏览欣赏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6-14 12:59 | 只看该作者
浏览欣赏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5-6-14 14:2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浏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5-6-14 14:2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浏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5-6-14 14:2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浏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6-14 15:17 | 只看该作者
浏览欣赏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6-14 16:25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学习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5-6-14 16:25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学习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5-6-14 18:1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浏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5-6-14 18:1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浏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5-6-14 18:1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浏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5-6-14 22:28 | 只看该作者
欣赏支持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09:02 | 只看该作者
神州揽胜 发表于 2015-6-14 22:28
欣赏支持   谢谢分享。

谢谢老师浏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公司简介 | 合作联系 | 广告服务 | 加入光影中国 | 帮助中心 | 服务中心 | 使用条款 | 意见反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