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首 页   |   行摄风光   |   人物人像   |   人文纪实   |   生态微距   |   鸟类摄影   |    影赛园地 
新手图集    舞台摄影手机摄影摄友聊吧地区分站每日签到图片库                  
查看: 761|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州首推两条非遗旅游专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5-11-10 1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首推两条非遗旅游专线中国旅游新闻网     2015-11-10 07:42:05     手机看新闻   我要加盟
   字号:T | T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 实习生/陈彦竹)今后,只要乘坐一趟旅游专列,一路上既能看到广彩广绣、又能听粤剧、见识西关打铜的技艺。9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弘扬岭南文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州将开通非遗旅游专线推广非遗。

当前,各地都存在非遗后继人才匮乏的问题,《方案》提出,将非遗相关专业纳入城市扶持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院校采取减免学费或者给予助学金、奖学金等措施,资助学生学习传统技艺。这意味着,今后在市属院校就读与非遗相关的专业,有望减免学费。

对于非遗传承人颇为关心的资金补贴问题,《方案》提出,设立非遗专项经费,提高传承人补助,对广州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资金补贴由原来的3000元/人/年提高到1万元/人/年(国家、省级传承人不重复补贴),并鼓励各区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非遗的传承,需要多元化的展示渠道。根据《方案》,广州将建立集中的非遗展示馆,在建的广州市文化馆新馆预留一定的面积,用于全市非遗项目的集中展示。

为了让旅游带动非遗的知名度,让非遗提高旅游的文化品位,最终通过市场价值实现保护非遗的目的,《方案》也提出,在确保文化遗产稳定性的前提下,打造非遗旅游专线和旅游景点。

据介绍,初期选择有两个,一个位于荔湾区,围绕恩宁路、龙津西路、荔枝湾景区(含泮塘)、西关大屋保护区,开辟包含粤剧、广彩广绣、西关打铜、皇上皇腊肠制作等非遗项目在内的旅游专线,打造1至2个旅游景点,并积极向国内外推荐;另一个位于花都区,围绕国家级非遗项目灰塑,结合实际,打造体验式、互动式岭南灰塑非遗旅游景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 QQ好友和群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QQ空间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赞 踩
南阳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沙发
发表于 2015-11-10 11:0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浏览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11-10 11:0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浏览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12:09 | 只看该作者
十里河 发表于 2015-11-10 11:08
谢谢分享,浏览学习。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12:09 | 只看该作者
十里河 发表于 2015-11-10 11:08
谢谢分享,浏览学习。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11-10 13:56 | 只看该作者
浏览欣赏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16:1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11-10 17:4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浏览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11-10 17:4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浏览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19:54 | 只看该作者
四季风-帆航 发表于 2015-11-10 17:45
谢谢分享,浏览学习。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19:54 | 只看该作者
四季风-帆航 发表于 2015-11-10 17:45
谢谢分享,浏览学习。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5-11-10 20:3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欣赏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23:43 | 只看该作者
神州揽胜 发表于 2015-11-10 20:38
谢谢分享  欣赏支持。

谢谢老师关注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5-11-11 15:42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学习佳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5-11-11 15:42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学习佳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公司简介 | 合作联系 | 广告服务 | 加入光影中国 | 帮助中心 | 服务中心 | 使用条款 | 意见反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