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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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旅游,应该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但是,旅游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常常让旅途变得不那么愉快。昨天,江苏省十二届人大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旅游条例》,并将于明年3月1号正式实施。出门前,了解一下新条例,看看对您的出行会有哪些帮助。 【“忽悠团”加大处罚】 “零团费”、“超低价”这些字眼经常出现在一些旅行社的宣传中,这样超低价的诱惑曾经不少市民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一位南京市民曾报名两千元的云南旅游,结果去了之后真正游玩的景点很少,大部分时间都是被带去了购物场所。 在此次通过的《江苏省旅游条例》中,专门设置了一张,对“诚信经营与文明旅游”做出了明确旅行社不得以 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并设定了相 应的法则,在上位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提高了罚款下限,处罚金额,由3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腊生表示,一些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来吸引旅游者,同时又通过其他方式来侵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这次就加大了处罚力度,抬高了处罚底线。 【买到假货次品 旅行社先赔付】 在旅游产品的选择中,一些进店购物的行程安排,也经常产生投诉和纠纷。如果在指定的购物场所,买到假货,目前大部分旅行社面对旅游者的索赔,只是能够提供与当地商店沟通的帮助,而并不接受索赔。 对此,《江苏省旅游条例》也规定,条例正式执行后,一旦旅游者在跟团游的时候,在指定消费场所买到假货次品,可以先行向旅行社索赔,这样就进一步加大了旅行社的责任。 【老人参团不得被拒】 在走访市场的过程中,记者也发现,大部分旅行社,对于旅游者的年纪都设置了一道坎。尤其是超过70岁的旅游者,不太容易找到愿意接单的旅行社。南京某旅行社客服表示,如果有老人报名的话,最后能有家人陪同,光是老人报名,旅行社是不接纳的。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旅行社对年龄大的游客有顾虑可以理解,但不能单独设置超越法律的规定,可以与家属 沟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出游,如果一刀切的拒绝,就是一种变相的歧视。旅行社的这种行为也同样违反了《江苏省旅 游条例》的规定,旅游部门将会进行查处并通报。 王腊生表示,老年人去旅行社报名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要相互沟通,旅行社要尊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也要如实反映身体的一些状况。 【不文明记录可向征信部门通报】 除了约束和规范旅行社的行为外,新条例也对外出旅游的人,增加了不文明行为的记录制度,游客不文明的行为应该被禁止。 对于不文明行为记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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