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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5年12月25日,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节日期间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就进行了专项部署,要求各地人民政府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2月29日在本行政区主要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设置投诉举报点。同时,强化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启动问责机制,千方百计净化旅游环境。 2月4日,云南省假日办通报了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11个旅游热点州市加强市场整治的情况。昆明市把整治“不合理低价”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降低标准、强迫消费等问题的规范整治。1月1日至31日,昆明市旅发委通过执法检查立案查处旅游案件8件,处罚金额6万元;市工商局对旅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116起,理赔金额81438.15元。丽江市结合古城5A级景区整改工作强化假日旅游市场整治。大理白族自治州重点规范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始终保持对旅游市场的高压监管态势。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结合《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市场的新变化、出现的新问题,根据当地实际,分别出台整治工作方案,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云南省其他各州市也开展了联合检查活动,督查旅行社、导游、旅游汽车公司、景区等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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