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本报讯日前,长治市出台政策,每年市财政列支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组织大宗旅游团队到长治境内旅游的旅行社。这是该市促进全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又一举措。 为拓展旅游客源市场,鼓励旅行社组团到长治市旅游,长治市专门制定了方案,对包括旅游包机、专列、大巴等团队进行奖励。其中,旅游包机人数达到100人,在长治市游览2个收费景区并住宿1晚,可获奖3万元;一年内组织来自同一城市的旅游包机达到10架次,人数达1000人,在长治市游览2个收费景区并住宿1晚,可另追加奖励5万元。对组织旅游专列到长治旅游的对象,人数达400人,在长治市游览2个收费景区并住宿1晚,可获得奖励5万元;对一年内组织同一城市的旅游专列达8列次,可另追加奖励10万元。对组织大巴团队到长治旅游的对象,在长治市游览2个收费景区并住宿1晚,单次团队达到300人,可获得奖励2万元;单次团队达到500人,可获得奖励3万元。 此外,该市还对旅行社开通从长治市境外到长治市境内某个景区的定点、定时、定线、定价、定服务标准的旅游直通车进行奖励。年度开行25个班次、每班次27座以上者,可获得奖励2万元。对从外地组织一次自驾车团队,车辆达30辆,人数达到100人,在长治市游览2个收费景区并住宿1晚,可获得奖励1万元。对组织一次入境旅游团队,境外游客(含港、澳、台)人数达到30人,在长治市游览2个收费景区并住宿1晚,可获得50元/人奖励;组织境内外(除长治地区)游客来长治市旅游,年度内游客累计人数达1000人,可获得2元/人的奖励;游客累计人数达5000人,可获得3元/人的奖励;游客累计人数达1万人,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万元。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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