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河南省连续发生两起导游未坐在导游专座并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事例。为此国家旅游局通报要求各地旅游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设置导游专座看似事小,却凝结着血的沉痛教训。
导游是旅游观光的向导,是旅游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从抓好旅游安全和旅游服务质量的高度,来关心我国导游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对此任何忽视懈怠都是法理人情所不能容忍的。
导游为游客提供直接服务,解决旅途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关系旅游安全、旅游质量的重要责任人。我国拥有近百万导游,多年来,作为一线服务人员,广大导游在团队遇到紧急状况或危险关头,常常坚守“把生的希望给别人,把危险留自己”的准则,涌现了文花枝、韩滨等一批批楷模,树立了导游形象和声誉。近年来,因旅游大巴导游座位设置不当造成导游人员伤亡频发。没有安全保障,何来职业尊严;没有导游安全,何谈游客安全;导游提心吊胆,何来服务品质?正如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多次强调的:“关心导游要从小事做起”、导游工作要“积小胜为大胜”。看似微不足道的导游专座,实则关乎导游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影响旅游服务质量。
导游专座,一座之事,关乎导游生命,关乎游客安全。特别是国家旅游局联合交通运输部今年4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从政府和法规层面明确规定在旅游大巴上设置导游专座,从源头上“堵住”折叠座椅、从制度上保障导游专座,从行动上规范客运行驶。这是保障导游安全执业、体面执业的具体措施。这与去年7月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一脉相承,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绝不允许熟视无睹。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关于对河南省落实导游专座设置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专门就一单项工作对地方提出批评,这在国家旅游局行政管理工作中是比较少见的。
应当说,河南之外,“导游专座”工作存在的问题,其他地区要举一反思,引为戒鉴。各方要共同努力,加强行业监管,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和惩戒制度;既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也要提高广大游客的文明意识,不抢占导游专座。这既是加强企业法治意识,又是提升导游维权意识的当务之急,也是尊重导游权益、珍惜导游生命,提升旅游者文明素质的必然要求。为此,既要加强专项督察,实施问责,又要加强舆论监督,形成社会共识。管理部门不以善小而不为,旅游者不以恶小而为之,使制度落地有声,不变样,不走样,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保护导游合法权益,推动导游体制改革,从而最终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增进游客的满意度。(钱春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