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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霍利-纳吉摄影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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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雷摄影作品 ![]()
曼·雷摄影作品
(三)
摄影是“用光造形”的产物。以莫霍利-纳吉、曼·雷等人为主的这批摄影家就属于这个谱系。在他们看来,摄影并不是外在于我们的对象,光线本身就是我们构成的那个客体。它是无形的,也是无限的,构成者第一次在其中赋予了那种造形。正因为如此,摄影才让这个我们始终想要的东西成为了“感觉与思维的表现手段”。按照莫霍利-纳吉的说法,只有“用光造形”这个表述才能够最准确地涵盖摄影的所有领域。
“摄影家就是光的造形者。摄影就是光的构成。
在摄影这个领域里,几乎无法用其他的方法来捕捉。如果说变化多端的光线游戏并不是主要事项,在显而易见的现象形态中,只有对象才是主要的话,那么让人们认知对象的所有平面的、缺乏光线的、单调而毫无生气的照片,我们都可以称之为杰出的照片吧。不过,摄影这种尚未得到完全利用的手段,对于它的运用,是有某种最初的、最原始的认识存在。当我们想要进行没有相机的摄影行为时,也就是说,如果摄影成功地将操作的本质性之物,或者说感光膜的可能性作为结构的目的充分地加以利用的话,这种认识就特别具有其妥当性。
具体说的话,摄影式处理的本质性工具并不是照相机,而是感光膜层。尤其是摄影式的法则与方法,都是源自于感光膜层对利用所有材料、被所有材料影响——根据材料性质的明暗粗密——所产生的光线效果之反应。
阐明这个问题之后,首先能够完成的就是对目前众所周知的摄影——感光膜层与暗箱的结合——之特性进行探究。于是,在这种场合下,就能够达到以下这样的效果,即,摄影必须区别于绘画式的或者素描似的创作。摄影与那种表现手段的运用相联系了之后,具有其独特的效果范围与独特的法则。那么,就必须尽可能地运用并贯彻这样的法则。
因而,摄影的所有领域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A)不使用照相机的摄影,即‘黑影摄影’ (B)在全新的、广泛合理性的基础上,用暗箱进行摄影 (C)摄影蒙太奇的制作” (《包豪斯》1928年,第一期)
作为画家、舞台装置者、拥戴“结构主义”的莫霍利-纳吉,他将“黑影摄影”称为“摄影入门之关键”,同时,他自己也是摄影蒙太奇的创始人之一,因此,他极其重视这两种创作手段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必须肯定的是,“黑影摄影”与“摄影蒙太奇”确实在摄影中开拓了新的领域,创造了新的美学。但是,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摄影中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一种“特殊摄影”。所以,在潜心于这种特殊形态的研究之前,在胡乱抢夺理论之前,首先必须听听纳吉关于“现实摄影(realphoto)”的言论。
“在视觉形象的扩大这个问题上,就连今天那些不完美的物镜(Objective)都已经无法将我们的眼睛限制在狭隘的范围内。不管用什么样的造形手段(铅笔、钢笔等等),都无法从自然世界中捕捉到一样的剖面。同样,对于手工艺式的造形手段及眼睛,要在这样的核心中把握运动,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即便是物镜所产生的扭曲变形之可能性——所谓的‘畸形摄影’(利用俯视、仰视、斜视所产生的效果)——也决不能消极地进行评价。相反,它给我们带来的光学现象,毋宁说,是不受成见限制的,是我们那被联想规律束缚的眼睛所无法赋予的。
而且,再从其他观点考量的话,它能给我们带来单色效果的精美,带来某种理想化了的效果。这样的分化,与最佳的色彩搭配拥有同等价值。
如果要在这些断片式的认识上,体现我们实际的工作进程,那么我们首先必须执着于‘特殊的·摄影式的事物’。
在摄影素材中,隐含着无限的事物。为了在这种表现手段所特有的合理性中获得正确的触感,我们就必须进行实际探查。
尤其是像以下这些事物,是一定要拍摄的。
(A)与对光线的反映(吸收、曲折、反映、放散等等)相关,各种组织。、肌理等的摄影。
(B)用迄今为止尚未用过的方法进行拍摄。罕见的视角(譬如:斜视、仰视)、俯视、歪曲、阴影效果、色调的反差、扩大、微小物的摄影。
(C)利用新的镜头组合进行拍摄——凹面镜、凸面镜、在一块干板上的立体摄影等等。
一定要尝试摄影范畴内的所有可能。在摄影里面,一切事物都是全新的,所以,甚至连这种对极限的探求都能够将我们引向全新的、创造性的结果。
对此,技术就是一种明确的向导。在未来,并不是不懂文字的人是文盲,而是不懂摄影技术的人才是文盲。”
《包豪斯》1928年,第一期
新的摄影家就是这样理解新摄影的本质。他们所追求的、他们的表现行为各不相同。有说“对现象性的正确把握”的、也有说“生活的记录、人生的报告”的、或者还有说“用光造形”等等。但是,所有的这些,如果在“现实摄影(realphoto)”这个范畴内加以考量的话,他们的观念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他们都是用全新的视角来观察以往的对象。
对他们而言,强加在他们身上的那些衍生自传统艺术、陈腐且徒具形式的法则,早已失去了效用。“水平线不可倾斜,且必须置于画面的适当位置。画面前景不得有大片的无用空间。一定要注意分割画面的线条。拍摄角度务求与肉眼观看的效果相同。”等等,诸如此类烦琐的、绘画式的法则,他们已经不予理会,完全自由地进行创作。他们坚信的是,“镜头较之肉眼,从光学原理上讲更为准确。”因此,照相机的角度可以自由地加以运用,在远近法的基础上,毫无顾忌、大胆地采用前景缩小的方法进行拍摄。由此,镜头的缺点反而成为了可以善加利用的优点。就连类似“光晕”这样的光学现象,也成为了画面有力的组成部分,时不时地被有效利用着。
就这样,一种崭新的艺术形式诞生了。这种对摄影表现手法的重新认识,就摄影艺术的形式而言,具有“哥白尼日心说”一般的意义,也并非言过其实。
但是,我们承认,对摄影艺术来说,某种严重的危机已经潜藏其中。众多追随者将这种新的表现手法,将这种形式本身作为新摄影的本质,开始进行表面的模仿。我们只得与阿尔伯特·伦格-帕奇一起,对那些似是而非的新兴摄影艺术的膨胀叹息不已。
然而,我并不想将这一重大责任只推给那些追随者,我认为这种新形式的始创人也应该分担相应的责任。
“对现象性的正确把握与描写”这一论调本身是正确的。但是,依此对同种形式进行反复运用,则隐含着早晚要陷入风格主义的危险。对于珍稀的对象进行透彻正确的描绘,一旦反复使用同一种形式,那么结果只会导致珍稀性和明确性的丧失。
“生活的记录,人生的报告”————这同样也是正确的。不过一旦为内容的繁琐性所困扰,那就无法传达任何感动的情绪。正如爱弥儿?左拉所言,“艺术是通过传递情感,方得以窥见的些许真实”,这是表现得最为极致的自然主义艺术所追求的道路。“摄影,是通过照相机得以窥见的些许真实。”而正如血液一般,时常处于新鲜状态的真实。
“用光造形”——这确实是一个能够毫无遗憾地覆盖摄影艺术所有领域的定义,或者说,在意义上是最为正确的。但是,内容太过单一,而且是一个形式主义式的规定。黑影摄影,以其纯粹性而言,可以与“绝对绘画”共有本质上的相同性。人们已经尝试过最具有对象性的“黑影摄影”,然而这与绘画的原则太过接近。从构成要素上来讲,这已经不是“摄影的”,而是“绘画的”,其结果是易于陷入游戏式的唯美主义。
《劳动摄影家》一九三一年七月号
另外,“摄影蒙太奇”从好的意义上来说,确实敏锐地给予了有关人生的解释和批判,能够包含某些具有强烈意味的内容。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其中同样存在着降格为形式的游戏的危险。这些手法,若要论以新的摄影艺术的谱系,则显得太过形式主义了。
在摄影艺术中,这种危险性的扩大,究竟是如何引起的呢?这是因为对于摄影艺术中,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缺乏正确的认知,并且为了宣扬其中某个立场,对由此产生的谬误视若无睹。
即便是在规范的美学之中,也曾经历过毫无意义地反复就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进行讨论的时代。有的人认为美的本质就是存在于内容之中,而另外也有人则认为形式就是美的本质。
只要不是在二者的辩证发展中来考察内容与形式的相互关系,这样的讨论就绝对不会终结。
在艺术摄影范畴里也是如此,处于这种立场的人首先要正常地理解这种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才能丝毫无误地在摄影艺术的道路上发展。
照相机的‘机械性’是‘特殊的·摄影式的’事物的‘起源’。但并不是摄影艺术的‘起源’。摄影艺术的整体是存在于相机背后的人。而且,是作为社会性存在的人——社会性之人。在新的视点上捕捉现象、记录下世界的截面、发表公布自己的作品、利用光线进行造形等等,这样的创作行为全都是由作为社会性存在的人实施完成的。因为人总是根据社会的必要性来从事制作活动的。
能够在这种情况下成为摄影艺术的内容的,就是那个人所属的社会生活的截面,而不可能是自然世界一般现象以外的事物。于是,人类或者说主体,在观看这些客观现象的时候,就已经不再是单纯地以人类的眼睛来观看,而是以‘相机眼’来观看。通过照相机这种表现手段以及光线单色等表现材料——即、摄影艺术的形式,在能够表现的范围内进行观看。如前文所述,为了使内容形象化,就需要一定的必然性的形式。而内容与形式就是在这种相互的必然关系中,在不断互相扬弃其他成分的同时成为艺术作品的。
即便摄影艺术的历史还很年轻、传统也比较短,也绝不意味着它就应该隶属于其他艺术门类。相反,在现在这种大工业式的、技术式的社会里,摄影才是最适合记录、报道、解释、批判这个社会生活与自然的艺术。但是,绝对不可忽视的是,“持照相机之人”乃是社会性之人的这一事实。当他们游离于社会的时候,正是摄影艺术抛弃“现在这个年代的记录者”的光辉、再次选择毫无意义的唯美倾向、与其他艺术一起走向衰亡之路的时候。我们通过摄影艺术赋予‘现代’以最好的表现,因此,相较于其他‘持照相机之人’,首先应该是具有最高意义的社会性人群。
注释
(1)釉溴:是一种照片印相法,将没有进行硬膜处理的黑白照片进行漂白、油印。
(2)这里的世界大战指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
(3)阿尔伯特·伦格-帕奇(1897年-1966年),德国摄影家。新即物主义代表摄影家,1928年出版摄影集《世界是美好的》。
(4)一种不需要用照相机也可以制作照片的方法,1920年代初,莫霍利纳吉与曼·雷几乎在同一时期采用这种方法进行摄影创作。曼·雷称之为“实物投影法(Rayograph)”
(5)物镜是用在显微镜、望远镜、照相机或其他的光学仪器前端,第一个接收到被观测物体光线的透镜或面镜。物镜也称为接物镜或接物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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