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妈捡700元拾金不昧 失主却说少100元 拾金不昧原本是好事,可市民张大娘却因为捡了700元钱,在找到失主后惹了一肚子气。昨日,她拨打晚报热线3909990气愤地说:“幸亏有超市老板给我证明,不然我就成了贪钱的老太婆了!” 张大娘在新华街附近居住,家属院门口有个小超市。19日上午,张大娘去超市买东西,看到饮料箱子上放着一卷百元大钞,就提醒超市老板将钱收好。超市老板看了一眼钱,说:“不是我的,估计是小明(化名)奶奶丢的,她刚刚来买牛奶。” 小明奶奶家和张大娘家是邻居,张大娘当着超市老板的面,数了一下钱数是700元。张大娘告诉超市老板,她把钱拿走,一会去还给小明奶奶。小明奶奶家没人,张大娘就带着钱回了家。就在她洗菜准备做饭的时候,小明奶奶找**要钱,张大娘连忙将放在桌子上的钱还给了小明奶奶,让她清点一下。 “700元?我丢了800元钱!”小明奶奶说。捡了700元,失主却说丢了800元。张大娘连忙解释,可小明奶奶就是不听,还说起了难听话。“我本来是好心,却弄得成了贪便宜的人。”张大娘说。张大娘和小明奶奶吵了起来,邻居拨打110报警。 市公安特警支队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后,先是安抚了双方的情绪,随后找来超市老板询问情况。在超市老板的证明下,小明奶奶给张大娘赔礼道歉。 ![](static/image/smiley/baozitou/emot-37.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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