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自拍照,版权归属于谁? 2016-2-1 10:49| 发布者: zhcvl| 查看: 217| 评论: 0|来自: photoblog.hk
摘要: 相信大家已经厌倦了这只/些猴子吧?摄影师David Slater在2011年到访印尼,相机被猴子「抢」去拍照及自拍,掀起了相当多的版权争议,摄影师认为照片是他的,因为相机是他set的,甚至相机本身就属于他;Wikipedia则认 ...
相信大家已经厌倦了这只/些猴子吧?摄影师David Slater在2011年到访印尼,相机被猴子「抢」去拍照及自拍,掀起了相当多的版权争议,摄影师认为照片是他的,因为相机是他set的,甚至相机本身就属于他;Wikipedia则认为照片属公众拥有;而到了2015年,美国动物权益组织PETA则兴讼,诉诸法庭表示猴子是实际的照片版权持有者,以此保障动物权益。
这宗官司被不少人视为荒谬(尤其有些人早觉得PETA 是脑残组织),甚至官司的走向,后来演变成「钻牛角尖」,从技术上分析到底照片里的猴子,是否他们所声称的那一只Naruto (忘记了是谁为它改这个名)。当然也有人认为,这个猴子拥有照片的说法是成立的,因为猴子有足够的智力,去理解「按下快门」的因果关系,包括获得快门的声音、镜头上的倒影等等,是它有目的性地自拍。说起来,有点像人们让几岁小孩子操控相机拍照,照片的拥有权属于小孩亦是能够理解吧?
不过,据报导指出,审理此案的法官William Orrick于早前裁定︰「虽然就有关保护动物的法案,适用对象为动物,却并不代表版权条例同样延伸至动物权利。」换言之,动物并不能持有版权/知识产权之类,即从基本的法理依据否定有关案件,并因此法官准备撤消有关诉讼。
摄影师指出,他本身在英国已经获得了照片版权,故此应也通用于全球;而PETA 则计划改变诉讼内容,并争取让照片所获得的利益,能够给予有关猴子(会转去肖像权吗? )。
对部份人来说,这是一场闹剧的终结,希望不用再见这只印尼猴子(甚至觉得它或许已死掉了);但亦有人认为,这是从根本上去定义艺术创作的拥有权,例如「参与摄影」的必要条件为何(有意识按下快门、set 机或是什么?),及动物/ 具备一定程度智商的物种的权益界线在哪里等等,并非毫无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