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匈帝国在津领事馆旧址在原金汤大马路与沿河马路把角儿处,与美商裴士住宅为邻。今为建国道153号和海河东路33号。该楼始建于1869年,但奥匈帝国自清同治八年七月(1869年8月)起在津设领事,至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在华各地的领事均由英国在华各地领事兼任。从1900年起,奥匈帝国驻津领事才由该国派员实授。1900年,奥国军队驻守天津河东地界后,奥政府即命驻华公使通知各国公使团,宣称其应获与西方列强相同的在华特权。于是在天津筹建领事馆、开辟专管租界。1902年底,天津海关道与奥国驻津副领事订立《天津奥国租界章程合同》。划订天津奥租界为1000亩左右,范围为京山铁路以西、海河以东、金钟河(今为狮子林大街)以南。奥租界划定后,领事馆始迁入该地。至1917年8月中国政府对德奥宣战,中国军警进驻天津奥租界止,奥匈帝国共派驻天津领事4任。后中国政府与协约国达成协议,中国收回奥国在华租界。两座庭院式德奥风格二层建筑,其中一座于1976年被拆除,目前保留下来的是其沿建国道的主楼。北京部部分影友参观旧址活动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