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提到纽约人的“认真”,还有一个小插曲,有一次坐地铁到站后刚刚走下地铁,被三个黑人小伙子拉住,因为看到我背着摄影器材,尤其有一个佳能的“爱死小白兔”(Canon EF 70-200mm f/2.8L IS II USM)这样引人注目的镜头,他们问我可以不可以给他们每人拍张照。在我回答可以后,他们将音响放在地上,并且放起了音乐,声音有些大,我赶快告诉他们,我拍摄不一定需要有音乐,但是他们说他们需要,这股认真劲儿瞬间打动了我。之后就是三个人轮番杂耍般的舞蹈表演,似乎那一刻并没有把我当作一个摄影师,而是他们的一名观众,美中不足之处就是因为他们过于认真,而不会在意角度和动作是否适合我来拍摄,而我只能一直按快门,生怕放过每个瞬间。拍过之后三个人每人和我要了一张名片,准备和我通邮件所要照片,很遗憾,至今我没有收到任何一个人的邮件。下面就是我为三个人分别拍下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