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午,两辆载有90多名游客的大巴车”带团“人员,分别在野象谷景区和勐养收费站与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人员发生冲突,造成双方4人受伤。(11月22日《北京青年报》) 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是在当地民政局注册的一个民间组织。当地旅游市场经营者们虽有正规的工商营业执照,但要想入会,就得按照他们的规定,用他们的旅游车辆,去他们指定的景点和购物店,还得抽取人头费。而像旅游汽车这一块,则根本不让入会。正是在此背景下,发生了前面这起冲突事件。 据悉,冲突一方是来自重庆的旅游团。带队的郑女士在冲突升级后甚至被吓哭,继而打电话向重庆警方报警求助。后经重庆市跟云南省相关领导出面,在滞留4个小时后,游客被换到了旅游协会调来的车上才被放行。 针对此次冲突事件,西双版纳州官方通报称,当地政府没有授予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任何执法权,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对一些旅游组织”抱团经营“的行为是否涉嫌行业垄断进行核查。 应该说,西双版纳州官方的态度还是很明朗的。对于涉嫌行业垄断的行为,就当严厉打击,否则不足以平民愤,也不利于维护地方形象。作为旅游市场经营者,无论是大单位,还是小公司,乃至个体户,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抱团经营“未尝不可,但不能以大欺小,更不能进行行业垄断。只要别的经营者有资质,有手续,你就不能以”协会“之名横加干涉,否则就有行业垄断之嫌,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 现在我们期盼的是,作为西双版纳州有关部门,一要从严执法,认真查处一些旅游组织”抱团经营“的行为是否涉嫌行业垄断;二要从快执法,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查出结果,给公众一个交待。毕竟,此事已惊动各方、尤其是媒体,说小也小,说大也大。如果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相反却久拖不决,甚至是不了了之,则将严重影响当地旅游形象,这是得不偿失的。(万阕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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