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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乱象考验政府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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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0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旅行社、导游的猖狂,只不过是公权力缺乏约束的结果罢了。 传统观光游时代是“保姆”时代,而现在是个性化、多元化的休闲旅游时代,无论对政府还是旅游企业来说,这都是一大挑战和考验。

  据央视10月6日报道,云南香格里拉旅行社强制收取游客藏民家访费,声称是行政性变相收费,记者拒绝交费被导游强行拉下车。随后,游客到迪庆州旅游局投诉,却遭到执法人员辱骂。迪庆州旅游局称,对涉事的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涉事导游被吊销相应证件,调离相应执法人员。

  “罚款”、“调离”,万事大吉?

  中国网评论员舒锐在文章《香格里拉的旅行法不应“到此一游”》中写道,当事件曝光后,迪庆州旅游局做出的惩罚看似迅速、有力,但这还是走上了作表面工作,敷衍媒体的老路。如果单就张姓导游对记者强制交易这一件事而言,对导游和旅行社的惩罚在某种程度上是到位的。只是旅游法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调离”离法律要求的“行政处分”显然还是有着距离。

  华龙网评论员谢伟锋在《<旅游法>离香格里拉有多遥远?》一文中指出,《旅游法》出台,不仅仅是要为旅客出行进行善后的,也不是给媒体曝光之后“擦屁股”的,它应该是从旅客签订旅游合同那一刻起,就开始贯穿始终。这其中旅行社、导游、执法监管人员,都应该心中有谱。

  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会长王健生表示传统观光游时代是“保姆”时代,而现在是个性化、多元化的休闲旅游时代,无论对政府还是旅游企业来说,这都是一大挑战和考验。

  导游猖狂,实乃公权力缺乏约束

  旅游被世界公认为阳光产业,而导游则是这个阳光产业里的文明使者。然而,在中国云南香格里拉的导游者队伍中,导游竟然欲将刀子架在游客脖子上,强迫旅游者购物。这样的旅游经历,恐怕是让人终生难忘。

  新京报发表文章《香格里拉旅游乱象:须清理深层利益》称:这种乱象表面上看,可能只是体现为个别旅行社、导游、执法人员的言行不谨,然而根子却仍在于当地旅游市场监管一直以来的松弛乃至纵容。不客气地说,相关各方在当地已经形成了侵犯游客利益的“共谋机制”。旅行社、导游的猖狂,只不过是公权力缺乏约束的结果罢了。

  中国网评论员朱永华在文章《美丽的香格里拉和“恐怖导游”为伍》中分析,那些被工作人员或导游称之为“行政变相收费”的“藏民家访”,根本就不可能出自当地政府,但是这样的“抢劫型”收费,当地政府肯定了解甚至不排除是“默认”。原因有二,其一,如果当地政府对此态度坚决并进行整治,导游既不可能这么张狂,强迫收费也不可能是“普遍现象”;其二,强迫收费看似游客的钱交到了导游手里,但实际收益大头依然是当地政府和“藏民家访”的经营者,每人几百元的费用集中起来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旅游法存短板“大考”艰难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游法今年4月2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0月1日正式实施就遇到国庆黄金周,可谓是遭遇到一场“大考”。遗憾的是,从云南香格里拉等地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来看,旅游法通过“大考”的成绩不容乐观。

  评论员杨涛在《香格里拉事件暴露旅游法短板》一文中指出,旅游法本身还存在短板,才会让它在通过“大考”时如此艰难。旅游法除了赋予旅游执法机构强有力的手段外,对执法机构本身的监督与制约也应当到位,要让旅游执法机构超出其权力范围内的事情做到权力不越位,同时做到在权力职责范围内到位。

  三亚市旅游协会执行会长陈国江认为旅游乱象的事件只能说明,一些政府监管部门、旅游企业对旅游法重视不够。一方面政府监管不到位,另一方面一些旅行社还是按照原来的套路在试水,看新法的实施力度到底如何?有没有空子可钻?这正是在考验政府的执法力度。

  根治旅游乱象必须重典重罚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会议上指出,治乱必用重典,旅游法就是可用的重典。要集中力量,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旅游环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的不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核心起草组成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法学系主任申海恩强调,旅游行业对《旅游法》的观望态度是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呼吁。要想维护《旅游法》的严肃性、要想真正实现《旅游法》的立法目的,重塑健康旅游市场秩序,就应该从执法部门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起。

  荆楚网评论员谢晓斌在《根治旅游乱象岂能仅仅一罚了之?》一文中认为,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方能显示法律的威慑力。根治旅游乱象,必须坚持重典重罚,方能警醒世人,把文明出行作为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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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21:09 | 只看该作者
好贴!先浏览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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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21 21: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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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21:30 | 只看该作者
老兵新手 发表于 2013-10-21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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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07: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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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2 13:02 | 只看该作者
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3-10-2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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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20: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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