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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文化遗产“保护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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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 07: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时闻某地具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因城市改造被强拆;某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人为篡改,民俗成为“官俗”;有的地方为应付“上边”检查,胡编乱造一些“非遗”项目,以应时景,敷衍了事……这些现象的产生,都是外行管理文化事业造成的恶果。

文化就像一条源远流长的河流,源头很远,流过历史,流到今天,还要流向未来。文化是一脉相承、生生不息的,需要数百年、数千年,甚至是数万年的积累。如果说保护文化遗产不仅留住了先辈栖居的物质场所,也为今人留下心灵的栖息地,那么找到通往一段尘封历史的入口,更是祖先的馈赠。1990年4月,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而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冲击,已经从所谓的现代化所带来的冲击,转向来自各级政府、学界以及商界的充满善意的“保护性破坏”。在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政府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但是,由于我们所保护的民间文化具有原生性、整体性和生态性,这就给保护带来了一定难度:处理不好原汁原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因不当干预而变色走味,这种教训在中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屡见不鲜。因此,各级政府能否准确定位自身职能是十分重要的。再者,中国知识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确实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而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的知识界至今没有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独特价值,甚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普通的群众文化活动,而对其实施大规模改造,从而严重地破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独有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

当然,保护和利用好文化遗产,除了选拔懂文化的干部实施有效管理之外,还需要建立健全操作性强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完善,使之走上法治轨道,如此,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才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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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9-2 11: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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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2: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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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9-2 13: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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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 13: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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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 14: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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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9 | 只看该作者
老兵新手 发表于 2015-9-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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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9 | 只看该作者
老兵新手 发表于 2015-9-2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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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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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 22: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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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08:16 | 只看该作者
唐河老徐 发表于 2015-9-2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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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08:16 | 只看该作者
神州揽胜 发表于 2015-9-2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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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21: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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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21: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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