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合肥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旅游局了解到,合肥日前公布《合肥市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三年。为留住来肥的游客,《办法》规定,凡组织旅游专列、大巴车队、高铁、包机游客来肥游玩3个(含)以上景点,并在合肥住一晚以上的旅行社,皆可获0.5万元-4万元不等的奖励。 据了解,旅游发展资金是指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宣传促销,行业管理、旅游规划以及经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其中,旅游项目重点支持创建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等重大项目和旅游新业态项目。记者看到在此大类中,除了旅游大项目、4A、5A旅游景区创建提升和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外,旅游厕所和旅游标识牌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旅游商品的创新、研发、生产亦将享受补助。 为让“过路客”变成“过夜客”,合肥市对组织旅游专列、大巴车队、高铁游客、团队游客来肥,在三天前将详细的接待计划报合肥市旅游局登记备案,且游客在肥住宿不少于一个晚上,在合肥游览三个(含三个)以上有门票景点的旅行社都给予奖励:对组织旅游专列不少于500人抵合肥市旅游的组团社给予每个专列2万元的奖励。对从合肥市以外一次性组织旅游大巴车队到合肥旅游的组团社给予奖励。其中旅游大巴一次性招徕300人以上,不足500人,奖励0.5万元;一次性招徕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奖励1万元。与此同时,对组织境外客人乘由政府补贴的航线(不少于120人)从境外包机直飞合肥市旅游的组团社给予每架次4万元的奖励。 为鼓励旅游业开发合肥旅游新线路产品,《办法》对创新一条本市旅游新线路产品并对外开展自主营销(如在外地设立办事处专门销售合肥旅游产品等),且新线路全年收客不低于1200人次的旅行社,给予宣传补助3万-5万元的奖励。 此外,对经市旅游局批准在合肥市举办,与旅游有关的大型会展和旅游节庆活动,根据活动的规模和效益,举办单位亦可获得3万-5万元的奖励。(邱青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