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本报驻鄂记者 钱忠军通讯员 于小龙 “一卡在手,游遍湖北”———居民花300元购买湖北旅游年卡一张可全年不限次数畅游省内88家景区,但运行一个月后,年卡涵盖的两家温泉景区发现部分游客把年卡当作“洗澡票”,直呼吃不消。于是,发卡公司修改合同,将“一年内不限次泡温泉”变为“只可免费泡6次”,这让购卡的消费者认为受到欺诈,无奈之下,发卡公司再次修改合同实行“老卡老办法,新卡新办法”。 更改规则限次数引来投诉 近期,发行湖北旅游年卡的湖北楚游通公司宣布,湖北旅游年卡签约的大冶雷山温泉和嘉鱼山湖温泉不再无限次满足游客免费泡温泉的需求,改为每年每家各限制6次,合计12次。公司更改规则的原因是:运行一个多月,两家温泉景区发现部分游客将年卡当成“洗澡票”超常规使用,甚至出现了以年卡倒卖温泉景区门票的行为,让温泉景区直呼受不了。 楚游通公司解释说,将年卡作为“洗澡票”和以年卡倒卖温泉景区手牌的行为,偏离了旅游年卡消费的初衷,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如果不设置限次规定,温泉景区就要退出了。 然而,对这一变化,购卡的游客表示不满:年卡公司在发卡仅一个月就在温泉景区发布通知,单方面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一年内不限次泡温泉的服务内容,变为现在只可以免费泡6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显涉嫌违约。他们投诉到湖北省旅游委,湖北省旅游委专门约谈了相关企业负责人,要求湖北楚游通公司及合作景区修改合约必须按照市场规则、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进行,最大程度保证游客的合法权益。 为此,湖北省旅游委责令企业对承诺条款修改前已经销售的旅游年卡,应当按照履约原则继续履行原有承诺。如企业需要调整有关约定事项,应当将调整后的约定事项予以公告,便于消费者及时掌握年卡消费信息,自行决定是否购买。 优化使用流程,规范使用管理 湖北楚游通公司与景区多次协商后又重新发布了《湖北旅游年卡在签约温泉使用的公告》:今年11月18日之前购买湖北旅游年卡的用户,继续履行原有无限次畅享雷山温泉和山湖温泉的承诺;11月18日以后购买湖北旅游年卡的用户,在雷山温泉和山湖温泉各限制使用6次 (有效期内合计12次)。 对于规则变更给湖北旅游年卡用户带来的困扰,湖北楚游通公司通过媒体表示了歉意,公司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为补偿游客,他们已联系10多家景区,准备年底前加入年卡的无限次优惠名单。下一步,他们将会同合作景区进一步优化使用流程,规范年卡使用管理,对违反合约规定、倒卖温泉景区手牌的行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等执法部门处理。 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副院长舒伯教授认为,旅游年卡本意是旅游让利惠民,但规则的漏洞对景区效益造成损失影响了景区积极性。他建议发卡方要进一步完善产品设计,兼顾景区效益让游客得到实惠,最终实现发卡方、景区、游客等各方共赢。 (本报武汉12月6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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