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首 页   |   行摄风光   |   人物人像   |   人文纪实   |   生态微距   |   鸟类摄影   |    影赛园地 
新手图集    舞台摄影手机摄影摄友聊吧地区分站每日签到图片库                  
查看: 488|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旅游业:观光和休闲度假不应该存在相互转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4-2-9 1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旅游业:观光和休闲度假不应该存在相互转型中国旅游新闻网     2014-02-08 08:06:35     手机看新闻   我要加盟
   字号:T | T

0


  从观光游向度假游转型升级,是近年中国旅游业的热门话题。
  一个被引用最多的数据是: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进入国内旅游的增长期,以观光型游客为主;当人均GDP达2000~3000美元时,旅游形态开始向休闲旅游转化,进入出国旅游的增长期;当人均GDP达到3000~5000美元时,旅游形态开始向度假升级;达到5000美元以上开始向成熟的度假经济时期过渡。
  进入2000年以后,中国许多城市已经在谋划旅游形态的转型。青岛、吉林、重庆、成都、安顺等城市都先后发出了“观光游变休闲度假游”的声音。
  再看IMF的数据,2013年,中国人均GDP为6569美元,在有统计的186个国家里排名第87。而旅游市场上的休闲度假产品,没有相应的增长。
  1月6日,全国旅游工作会上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表示,当前各类旅游景区景点达两万多家,但基本都以观光产品为主,休闲度假产品严重缺乏。
  不但休闲度假产品缺乏,对于旅游资源的规划和梳理也都沿用观光资源的标准,对于休闲度假资源并没有相关的定义,各地旅游相关管理部门也不知道该怎么梳理本区域内的休闲度假资源。
  当今世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主要是海滨度假、滑雪度假和高尔夫产品,我国绝大部分地区都不具备发展上述产品的自然资源。而各地对本区域的观光资源,则很熟悉,这也就是两万多家各类旅游景点的来历。
  今年伊始,很多专家也提出了,观光和休闲是两个并行的产品业态,不存在相互转型升级。这在逻辑上本不难理解,当初提出旅游产业从观光向休闲度假转型升级时也并非是前者被后者取代。只是,近年业界的主流观点都趋近于——观光等同于低质低价,休闲度假产品是高质高价。要提高旅游业的服务品质和盈利能力,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多开发休闲度假产品。
  理论如此,实践中未必正确。在全国旅游工作会上,中国旅行社总社董事长薄宝华提出:以目前的市场发展来看,纯休闲度假产品超前了,市场不足以支撑这样的产品。
  首期投资22亿元的珠海海泉湾度假城,在业界看来应该是港中旅的得意之作。当前海泉湾品牌已扩展至陕西咸阳、湖北赤壁和山东青岛,其中投资50亿元的青岛海泉湾项目,一期度假区预计今年投入运营。但据薄宝华透露,珠海和青岛的海泉湾项目存在亏损。
  在向休闲度假的转型升级中,除了为各地的旅游地产带来了蓬勃生机之外,休闲度假的业态并没得到发展。在选择出游目的地时,休闲度假的去处依然寥寥无几,而各地上百亿的大型旅游地产项目搁浅案例则比比皆是。
  这些旅游项目的实施,也表明各地城市一直停留在“出卖资源”的阶段,并没有打造出真正独特的旅游产品和相应服务。
  在2014年,乡村旅游、创意农业、旅游小城镇等旅游形态已渐露头角,将成为今年旅游投资的热点。
  但如果,依然停留在“出卖资源”的阶段,也不会出现在市场上叫得响的产品。在旅游圈中观察日久会发现一个规律,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喜欢谈自然资源,而投资商和做项目的商人喜欢谈游客需求。
  资源是可以简单售卖的,而市场需求总是难以捉摸的。所以一个好的旅游项目,最终要把握的是游客的需要,并且怎样以自己的服务优势来满足这些需要。
  还是引用薄宝华的观点:观光也是游客的需要,市场上几十万上百万的环球旅游产品都是观光型的产品,没有休闲度假产品可以卖到这个价钱,怎么能说休闲度假产品是观光产品的升级呢?(鄢光哲)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 QQ好友和群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QQ空间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赞 踩
南阳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沙发
发表于 2014-2-9 12:3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欣赏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4-2-9 18:11 | 只看该作者
浏览欣赏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4-2-9 18:23 | 只看该作者
四季风-帆航 发表于 2014-2-9 18:11
浏览欣赏学习!

谢谢朋友关注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4-2-9 18:23 | 只看该作者
秋之韵 发表于 2014-2-9 12:30
学习欣赏支持!

谢谢朋友关注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4-2-9 21:00 | 只看该作者
浏览欣赏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4-2-10 15:19 | 只看该作者
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4-2-9 21:00
浏览欣赏支持!

谢谢朋友关注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2-10 15:33 | 只看该作者
浏览欣赏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4-2-10 15:37 | 只看该作者
渔水翁 发表于 2014-2-10 15:33
浏览欣赏支持。

谢谢朋友关注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公司简介 | 合作联系 | 广告服务 | 加入光影中国 | 帮助中心 | 服务中心 | 使用条款 | 意见反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