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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内容摘要:“到此一游”司空见惯,海外涂鸦引发举国围观
邵琪伟: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
小莉:到了2013年咱们还在到此一游?
出境游8000万人次,入境游1.33亿人次, 国内游29亿人次, 一个庞大的市场急需一部《旅游法》。
小莉:凤凰古城,从免费到收费,(有人认为)并不是太合理。
邵琪伟:到了那儿布达拉宫的(人数)限数到了,不能进去了,骂娘都不行。
门票涨价,低价揽客,强迫购物,人满为患,《旅游法》能否为中国旅游业找到出路?
小莉:可能有一大批小旅行社会倒掉。
邵琪伟:你还要再去搞自己原来那一套,对不起,将来你可能会被淘汰。
一部酝酿了三十多年,历经三次审议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2013年4月25日经过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表决通过,成为中国旅游发展史上的首部法律,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处于旅游业快速发展急剧转型期的中国,通过了《旅游法》,当下旅游市场的种种乱象能否有效的根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是否能够真正得到保障?带着这些疑问,我来到了中国国家旅游局,采访了局长邵琪伟。
对于《旅游法》的出台,舆论普遍用“千呼万唤始出来”加以形容。邵琪伟告诉我,改革开放的初期,《旅游法》就曾列入立法规划,但是由于当时国内旅游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草案未能够提请审议。直到2009年年底,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牵头之下,《旅游法》这才重新启动了立法进程。
记者:这个《旅游法》有人说是30年磨一剑,在出台之前也经过了3次的审定,这过程中,有哪些是争议最大的,或者是争论最大的,您印象最深刻的?
嘉宾:你比如说导游,为了解决导游的有关条款,那就是讨论来讨论去,这里边有一个历史上已经形成的各种利益关系,怎么协调?你比如说我们过去相当一定年份里面,有很多旅行社,它就已经不养导游了。但是你不养导游,好的导游怎么出来?法律上就规定,你既然要办旅行社,那你就必须要培养一点导游,所以这是《旅游法》有这么一个明确的规定。当然这个过程就有争论啦,是吧?那有些导游提出来,我不愿意要旅行社来管我,你企业雇佣我,那我就为你服务,你不雇佣我,那我自己去找营生。
旅行社不给发工资,只有靠吃回扣作为收入来源——是当前许多导游的生存现状。对此,《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得拖欠导游工资或者是服务费。而导游、领队亦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项目。
记者:所以在这方面我们的《旅游法》规定了,我们要有聘用制,要对于导游进行聘用,就是说所有的导游都必须这样?
嘉宾:这是我们说的,不是(所有)。它是这么规定的,就是说你只要办旅行社,你应该要有导游。这是规定的。其他的导游呢,就是比如说有导游人员的服务机构来管理,将来我们还可以成立相关的协会,可以管理。
记者:是不是跟导游也必须要签订合约,最低的薪金保障,这一些类似的条款?
嘉宾:这个要有。如果你旅行社你聘用了导游,那就应该有最低生活的保障。
记者:有没有规定,基本工资?
嘉宾:那这是市场行为,这不是我们政府行为。我这个旅行社雇佣你这个导游,我给你哪几部分工资我给你保障了,其他的要通过你的服务去获取另外一部分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怎么去获得,是合理的又是合法的?就刚才我讲的,一部分是合同规定的,这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还会碰到问题,这就会和其他的行业和部门和法规之间可能会有碰撞,那么这个我们就需要接下来,我们正在做的工作,把很多东西给它细化。使得导游也好,旅行社也好,驾驶人员也好,他都获得一个合理合法的,应该获得的报酬。
记者:我看您圈起来好几个,“不得”,好多是“不得”?
嘉宾:有几个“不得”。就是这一章是专门对旅游经营者有很多“不得”
《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违反该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评论认为,这些直指“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的规定,处罚力度不小。
嘉宾:我们行业中间自己存在的一些乱象,您说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还有个叫变相强迫购物,强买强卖,这种现象是有的,作为我这个主管部门,不能回避这些问题,我们工作还没做到位。但是有了法律规范之后怎么办?如果你参加旅行社,我们认为一定要签订好旅游服务合同,经营者和游客之间,用契约把它规定下来。你比如说其中有个旅游购物,旅游不可能不购物嘛,或者说大多数人要购物的,那购物就出现一个问题,一天购多少次物,购多长时间物,大概到什么地方去购物?那我们希望有一个,我们当然只能够搞一个规范的合同文本,我们和国家工商总局一起搞个规范的合同文本,那么在规范的合同文本里面,把这些主要的条款,都给它规定好。这样,好,将来发生纠纷了,凭什么来处理这个问题,我们来裁定的时候怎么来裁?按照合同。
记者:有一些旅游者也会跟我们说了,那合同的字太多了密密麻麻,干脆就不看了。
嘉宾:没错。
记者:但规定里面又有一个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是可以安排去购物的,所以万一还是有很多旅游者并没有特别注意到这样子的一个规范,而在协商过程中,没有进行双向的协商,这种情况发生该怎么办?
嘉宾:一方面就是我们的旅游者,他也要看看,我不敢说叫他学学,他最起码他看看《旅游法》,关键的一条,还是我刚才讲的,有一个契约的理念。有的旅行者很有意思,他去签了个字,但是他不知道这个合同文本是什么内容,那你就不好办了。最后合同白纸黑字以那个为准了。这就是要告知很重要,就是你跟旅游者签署合同文本的时候,作为旅行社这一方面,旅游企业这一方面,更多的负有一个责任,或者你最起码提醒,我跟你签这个东西主要有些什么内容,你要注意看一看。
《旅游法》对购物、自费项目的管控,毕竟会加大旅行社的经营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会不会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记者:这个《旅游法》出来以后,大家都在研究,看10月1号正式施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您听到的反映是如何?那也有人提到说,可能有一大批小旅行社会倒掉,未来旅游的费用和团费也可能会越来越高,您怎么看这样的说法?
嘉宾:这两方面呢,我刚才也谈到了,严格执行法律之后,有一部分现在的、低素质的旅行社,它生存就会困难。所以我借今天这个机会我就说一句话,你要有了法之后,你还要再去搞自己原来那一套,对不起,将来你可能会被淘汰。将来你如果是违规经营,对不起,我们可能经过协会,协会当然是行业自律了,乃至我们行政管理部门,把你这个名单就公布掉,一公布之后,社会就不认可你了。
在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导游管理中,协会往往在行业自律、规范等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例如香港旅游业议会,作为香港旅游行业的自律组织,获政府授权监管旅游业。会议成员以非业界理事为主,对旅行社享有发牌、停牌乃至于吊销牌照的职权。
2010年9月,香港导游阿珍强迫内地游客购物、并以冒犯语言大加责难的视频在网路曝光,此后,就是由香港旅游业议会裁定撤销了阿珍的导游证。
记者:对于导游我们有没有行业协会?
嘉宾:现在还没有全国性的导游协会。已经有一部分省市有,已经有导游协会了。
记者:导游协会未来有没有可能成为某一种制衡的作用和力量?
嘉宾:这种协会,社会团体,它属于中介组织,也叫中介机构,它完全按照有关社团的法规,它自己去运行去,其中有一条就叫行业自律。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好的国家和地区,它的行业协会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你违反了我这个行规,对不起我就可以处罚你,包括香港,是吧,香港旅游业议会,它就可以处罚有些经营者,处罚有些从业人员,当然是它有一个行规,乃至有时候法律给它的权限。
记者:所以我们未来会不会鼓励国家级的这种导游、旅游业的协会?
嘉宾:我们正在探讨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国家大。在不同的整个地区,我们如果国家成立这么大一个协会的话,它有时候顾及不到那么一些事情,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还不如让地方上先去做。
嘉宾:刻了一个“到此一游”。
记者:那很遗憾的这是2006年就已经公约化了
上个周末,中国互联网上最热闹的一场围观,其主人公是一个在埃及卢克索神庙上涂鸦的中国少年。伴随着“你的趣味让所有国人的脸摔在地上;你的趣味让一个文明古国在另一个文明古国丢尽颜面”的满屏斥责,舆论群起跟进,令备受争议的内地游客素质问题,再成舆论的焦点。在我们的采访中,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也主动提起了这一事件。
嘉宾:这个文明旅游,这两天不是有报道吗?我们一个小孩他不知道,跑到那个卢克索,自己去刻一个“到此一游”,现在网上反应很大。你看我这里有一个文件,2006年由中央文明办牵头的,包括我们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十个部委就做了一件事情,做一件什么事情呢,就是对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有一个文明行为指南,
记者:我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得留言之类的?
嘉宾:这里有,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里面,文明行为公约里面就有一条,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就碰都不碰,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记者:那很遗憾的这是2006年就已经公约化了,结果到了2013年咱们还在讨论这个问题,还在“到此一游”?
嘉宾:很多人都提这个问题,这就是说,要让我们的文明行为变成习惯。
2012年,中国以8318万人次的出境游客,1020亿美元的出境旅游消费,超越了德国和美国,成为全球最大国际旅游消费国。中国游客强大的购买力,为尚未走出金融危机的世界经济增添了不少活力。
嘉宾:这是今年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颁给我一个,终身成就奖。
记者:有没有评语?通常颁奖会有一个评语的嘛?
嘉宾:这个当然主要是对中国旅游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个人做了点应该做的事,不值得一提,关键是国家,我们的国家为世界旅游业做了巨大的贡献,特别是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间,旅游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比如说就业。光我们旅游解决就业每年增加很多,这就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1981年,泰王国的诗琳通公主访问中国,希望中国人更多地了解泰国文化,到泰国去旅游。彼时的中国内地,除了少数的公务和商务人士能够有机会走出国门,大部分中国人的旅游梦想还仅限于大陆境内。直到1990年代的后期,泰国才与新加坡、马来西亚一道成为了向中国内地公民试点开放出境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新马泰”就是出境旅游的代名词。
而今中国游客的脚步早已经踏上了包括南极和北极在内的世界各个角落。出境旅游已从过去一种少数人享受的权利,正在逐步地走向普及化的平民消费。与此同时,中国的旅游服务贸易,自2009年首次出现逆差以来,屡创新高,2012年更是高达519亿美元。
记者:我们出境游和入境游其实是有逆差的,您怎么看这样的逆差?是不是希望未来越来越平衡,还是您觉得说,这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
嘉宾:这个叫规律性的,往前推进。我们几十年,都是入境,都是顺差,就像当年的日本也是这样,到了一定的年份,那当时是日元升值了,我们现在是人民币升值,我们外汇储备大量增加,国民的收入又明显提高了,到了这个时候,一个阶段,出境旅游大量增加了,现在就这个时候。所以我们旅游出现了逆差,就外汇收支出现逆差,那么我们多次讲过,不因为我们旅游出现了,服务贸易出现逆差,而我们不鼓励国民出国出境,你正常的国民开放了时候,他愿意出国处境,我们仍然是鼓励你出去。那么在一定的年份里面,这个逆差还会拉大。那作为我们旅游业内部来讲,我们还是希望逐步能够这个逆差不要扩得太大,因为毕竟我们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应该平衡有序地发展,但是它是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段来算帐,这中间有那么若干年,出现逆差,也把它视作为一个规律性的表现。
记者:所以最好的方法其实是预售(门票)?
嘉宾:我话说到那个份上,骂娘都不行。
2012年10月2日,号称天下险的西岳华山,出现了万名游客滞留的险情。 当日的14时,华山停止售票,部分没有买到票的游客情绪激动,用私家车堵住了公路,要求景区赔偿来回车费,造成运送游客下山的景区大巴车也无法运行。游客“爆棚”并非是华山一家景区遇到的问题,在那个十一长假,游客惊呼鼓浪屿“要被踩沉”、丽江无处可住、西湖见人不见桥……诸多著名的景点人满为患。面对游客数量井喷式增长,景区应如何应对,再度引发热议。
嘉宾:故宫它在比较舒适的情况下的游客,高限不要超过八万人一天,但是我们最高一天进去了十八万人,那它没有舒适度了。那你怎么办呢?华山去年不是十一的时候,七千人滞留在上面吗,那么怎么办呢?就作为我们管理部门已经做了很多工作,提前预约、提前预报等等都已经做了,但是坦率地讲,在一个阶段之内,这种现象仍然会存在,制订《旅游法》的过程中间,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了。所以我们希望到一定的时候,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就是对景区的容量进行总体调控。比如说我刚才说的故宫,你一天调控多少,不要超过八万人,但是你来了十多万人怎么办呢?在一定的阶段,你还不能不让他进去,为什么?人家第一次出来旅游,首先要来到北京,首都嘛,到了北京必去的地方,要看看天安门吧,看看人民大会堂吧,看看故宫吧看看长城吧,他必去的。长城上面一天最多的时候十三万人。那你怎么办呢?就内部管理要加强,但逐步地我们就是要做到,总体容量要能够调控。预售制度、预告制度、预警制度。你超过了那么多人就告诉大家,再进去你肯定不舒服了。
2013年10月1日即将施行的《旅游法》明确要求,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且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的时候,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记者:您刚才提到的预警制度,据说华山是有的。
嘉宾:有的。
记者:但是当时好像有个说法,是因为怕影响游客的进入,也怕影响到收入,所以没有及时地进行预警,是不是有这样的情况?所谓的预警制度,到底应该正确的流程是什么?
嘉宾:这种情况是存在的。所谓预警制度你就是提前就发布了,就是我一天售出去多少票是知道的,都是电子记量的,都是知道的。超过了这个你就应该要发布了。那么情况现在我们碰到的矛盾是什么呢,就你发布了的时候,人家游客的行程是自定的,自驾车是自定的,自由行是自定的,驴友是自定的,你景区没办法知道,他已经到了你门口,他非要进去,你怎么办?因为游客要计算自己的个人成本,特别是我下一站的火车票、飞机票都已经买好了,我这个时段你不让我进去,我下一段怎么办?
记者:所以最好的办法其实就是(门票)预售、预购?
嘉宾:这个是一个好的办法,随着今后的信息化程度的提高,预约的、预购的可以比重越来越高。当然呢就是实事求是讲,有部分特殊人群,他还不太会用这些东西,都得考虑到。
记者:就像您说的这些特殊景区,是需要极度保护的景区,是应该像是买电影票一样,要提前买电影票再进场?
嘉宾:要提前,对。关键就是我们的经营部门和企业和个人,就是和旅游者之间要有一个磨合过程,大家要熟悉,你比如现在我们坐飞机的人和坐火车的人,有一个东西很熟悉的,我必须提前到飞机场,在飞机场等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一定是提前到的,现在这个高铁,对不起如果你晚了一分钟,对不起它走掉了,一定是提前到的,这已经变成一个习惯了。那么我们今后也要,对这个很多的热门景区的管理,我们希望广大的旅游者也慢慢要熟悉这个规则,大家共同来遵守的时候,就会比较好了。
2013年5月,敦煌研究院宣布,通过评估限制条件和游客风险,确定莫高窟每日游客承载量的合理数为三千人。今后,所有游客必须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预约后才能正常参观莫高窟。
记者:莫高窟做了一个做法,是每日(承载量)只能有三千人,而且据说是反复地进行科学的研究,然后发布这样的数字,而且就提供了一些,到莫高窟去旅游,一定要做的事情,第一个你首先要预约,第二个你要先做一个电子的说明,在那里先了解一下情况,然后分批、分组进窟,这种做法是不是比较值得推广?
嘉宾:像它这样的做法,比较符合,像类似的文物类的景区,这一条比较好。比如说布达拉宫,布达拉宫也是每天限量,已经限量了,不得超过多少人,超过了一个都不准进去。为这个事情,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当然当地做了很多工作。
记者:比如说?
嘉宾:比如说外国人,外国人他的行程排好了,他事先不知道,到了那儿,布达拉宫的限数到了,不能进去了。后来有的就是投诉了,他反过来投诉了,反过来投诉我们就做工作,只能做工作。这件事情我话说到那个份上,骂娘都不行,必须,因为那个文物是不能破坏的。那这个多么珍贵的世界文化遗产,又在民族地区,还一个民族政策问题,那要出了问题还了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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