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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商报
100平方米的小区住宅,改造成了18个1.6平方米的“蜂巢”,以每晚48~55元的价格对外出租……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位于金牛万达广场的一家“蜂巢旅馆”被荷花池派出所取缔。荷花池派出所副所长高明说,老板未经许可,擅自经营了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其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陌生人进进出出
小区有家太空舱公寓
2月24日,有市民向荷花池派出所反映:肖家村二巷88号金牛万达广场25楼的一间住宅,随时都有很多陌生人进进出出,好像是一家非法小旅馆。
随即,民警赶到现场调查。这是一套约100平方米的三室两厅住宅。穿过入户花园就是客厅,约15平方米的客厅一侧靠墙摆放了上下铺床位8个。另外,还有两个卧室分别摆了6个和4个床位,也均为上下铺。还有一个相对较小的房间是公共区域,有沙发、衣柜、桌子、储物柜等,这里还堆放着的行李箱。
荷花池派出所副所长高明说,经调查,这是一家名为“成都大熊猫太空舱公寓”的旅馆。
通过网上信息而来
多为游客和出差者
民警调查时,18个舱位共有16个客人入住,年龄从18岁到40多岁。在场的11个客人,有8个是出差或旅游的。高明表示,像这种隐藏于居民小区的旅馆,在门外根本看不出丝毫痕迹,客人都是通过网上发布的信息而来,一晚收费48~55元。
“巢穴”1.6平方米
电视、WIFI一应俱全
高明介绍,这家太空舱公寓,就是大家俗称的“蜂巢旅馆”。客人进入长度2米的“蜂巢”,需先通过0.8米×0.8米的巢口,巢内面积1.6平方米。巢内一侧安装有电视、折叠式桌子、密码保险柜、电源插座,巢顶有灯和小风扇,每个“巢穴”还覆盖无线网络。“‘蜂巢’使用的是类似于橱柜的材料,巢口没有密封,睡觉时可以把窗帘拉下来!”
根据老板陈某的交代,男女的“蜂巢”是分开的,有6个“蜂巢”的主卧内含厕所,是专供女性客人,客厅及另一个卧室的“蜂巢”则住男性客人。
租房装修投资20多万
每月营业额1万元
“老板今年30多岁,曾在外地旅游时住过类似的旅馆!”高明说,陈某有固定职业,考虑到“蜂巢旅馆”投资不太大,遂从去年10月开始搞起了这项副业。
陈某与房东签订了5年租房合同,每月租金2000多元。为了开“蜂巢旅馆”,陈某已投资20多万元。“假期生意要好些!”陈某接受警方调查时称,“蜂巢旅馆”的月营业额在1万元左右,仅有一名工作人员。
观察
背包族虽青睐
蜂巢旅馆不是想开就能开
资料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上亿人次入住经济型酒店,来自中信证券的一份报告称,中国经济型酒店的客房需求量为180万~216万间,相比目前41万间的存量,仍有广阔的空间。
而“蜂巢旅馆”定位于经济型酒店和“路边摊”之间,背包族、打工族、小企业出差人员、低收入人群颇为青睐它。
但是,开酒店需要诸多程序,并非想开就能开。据了解,酒店需要通过获得《消防安全合格鉴定书》来证明其达到防火标准;住宿业被公安部门视为特种行业之一,开设酒店必须获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住宿、游泳池、洗浴中心或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需要获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不管酒店上作为独立的法人公司进行经营,还是作为非法人分支机构进行经营,均需取得《营业执照》,否则将构成非法经营;此外,酒店需要获得《税务登记证》。
(综合重庆日报、长江商报)
右图为被取缔的蜂巢旅馆
图片由警方提供
这家蜂巢旅馆的
“五宗罪”
擅自经营了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其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不能进行身份证信息录入,入住的客人互不了解,“蜂巢”口没有门,存在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这种居住模式容易造成踩踏、挤压等意外情况
旅馆客人流动性大,身份无法核实,给周边邻居带来了潜在的隐患
开设旅馆的场地产权性质必须是商业用途,产权性质为住宅的房屋不具备开设旅馆的条件
“这种经营模式是违法的!”高明称,陈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了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其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非法小旅馆不能进行身份证信息录入!”高明说,入住的客人互不了解,“蜂巢”口没有门,也会带来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这种居住模式容易造成踩踏、挤压等意外情况!”同时,旅馆客人流动性大,身份无法核实,给周边邻居也带来了潜在的隐患。
高明介绍,开旅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方能对外营业。值得一提的是,开设旅馆的场地产权性质必须是商业用途,产权性质为住宅的房屋不具备开设旅馆的条件。
目前,这家“蜂巢旅馆”已被取缔,陈某也受到了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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