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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会所:京城两座寺庙暗藏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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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07:58 |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近日,位于北京故宫附近的嵩祝寺及智珠寺作为北京市文保单位却变身为高档会所一事经过媒体报道而备受关注。据了解,早在2013年初此事就已被媒体曝光,但经过多次报道却依然没能推动主管部门将这个“公开的秘密会所”关停。

  消费奢侈可坐龙椅

  距北京故宫东北角楼仅500米,在沙滩北街胡同的尽头,并排坐落着已有600余年历史的嵩祝寺及智珠寺两座大寺庙。虽然都已不是宗教活动场所,但两座寺庙的外墙上,还清晰可见白底绿字的“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嵩祝寺及智珠寺”。

  “我们这里是私人会所,不对外开放。”近日,有媒体记者想以参观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义进入智珠寺西北部的院子时,受到保安阻拦。据媒体报道,在智珠寺西北部的院内,多间古建筑内都设有大型餐桌。其中一间近100平方米、装修奢华的大殿内还搭建了“龙椅”、屏风、戏台,“‘龙椅’和屏风是按照故宫内的样式及比例仿造的,来就餐的顾客可以坐上去照相,戏台是唱戏用的,有些来就餐的顾客喜欢听戏。”工作人员透露。据了解,这里晚餐的费用最低为人均800元。如提高标准,可达人均一两千元。

  在智珠寺西南角的院内,是一家经营高档西餐的餐厅,经营企业还将古建筑外租进行商业活动,并开设了多间高档客房,房价最低也要每晚2000元。

  据嵩祝寺和智珠寺周边的居民反映,寺内经常有豪车出入。智珠寺旁一家杂货店的经营者说,街坊都说这里是私人会所,自己从来没有机会进去看看。多名居民抱怨,里面的活动有时候搞到很晚,声音很大,非常扰民。

  屡遭曝光仍营业

  据了解,嵩祝寺及智珠寺目前是属于北京市佛教协会管理的宗教房产。2007年,为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修缮问题,北京市佛教协会与此前占用该处房产的企业,参照“谁修缮,谁受益”的文保政策,与部分企业签订租赁协议,转让两寺经营使用权进行“保护性使用”。然而,在“保护性使用”的背后,嵩祝名院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与另外几家租赁企业,将公共资源长期进行奢华的私人化餐饮、住宿、会议等商业经营活动。此外,嵩祝寺及智珠寺内的文物保护还出现了租赁企业承诺的修缮资金不到位、企业开展住宿服务但相关资质手续却难以齐全的情况。

  实际上,故宫附近这两处文保单位做了私人会所,媒体去年初就有报道,去年年中也有跟进,但北京市文物局最初表示“还需要进一步查实”之后,从此便无声无息。再后来,文物局答复经营活动不归自己管。“这两座寺庙我们已经去检查过许多次,里面的确有部分区域被用作餐饮场所,但是并没有发现诸如使用明火等明确违反《文物法》的行为。一些‘违法行为’如果不是文物部门的管辖范围,在相关文物法律中找不到依据,我们也没有权力去制止。至于这两家寺庙中的高档会所为何能一直营业到现在,应该是其主管或营业资质审批部门的管辖范围。”北京市文物局执法队队长赵建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监管力度还需加大

  11月1日,住建部等十部委出台了《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并已开始施行。但嵩祝寺及智珠寺这两处北京市文保单位却依然以人均消费800元起步的晚餐消费标准,将民众晾在高墙和紧闭的大门之外,这个“公开的秘密会所”究竟何时能得到整顿?

  根据《暂行规定》,严禁设立私人会所的“历史建筑”,是指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中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

  调查发现,有些私人化高档消费场所趁机“打擦边球”。嵩祝寺及智珠寺等一些不是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古迹恰恰被私人会所经营者盯上。这些文物古迹大多冠以“寺”、“庙”等名称,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价值,成为高档消费场所的影响极为恶劣。

  就此事国家宗教事务局日前回应称,去年12月就发现了北京的嵩祝寺、智珠寺存在被出租开设高档餐饮的情况。今年1月还曾实地调查并要求北京市宗教局协调推动整改,尽快制定整改方案。下一步,国家宗教事务局表示将督促北京市宗教局采取有力措施,协调相关方面推动尽快解决遗留问题。

  有文物专家认为,面对新的监管形势,类似的经营者大多加强了反侦查力度。隐蔽经营、提前预约、非请莫入的方法,已远不是正常餐饮企业的经营模式。相关主管部门只有加大暗访和抽查力度,并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才能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形成合力。(林 东)


沙发
发表于 2015-1-5 09:41 |
{:7_296:}{:7_296:}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1-5 12:23 |

谢谢老师浏览支持!
地板
发表于 2015-1-5 14:46 |
欣赏佳作,谢谢分享。
5
 楼主| 发表于 2015-1-5 16:10 |
笨笨嘉 发表于 2015-1-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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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5 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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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5 17:17 |
十里河 发表于 2015-1-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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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2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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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08:32 |
老兵新手 发表于 2015-1-5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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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6 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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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10:47 |
秋之韵 发表于 2015-1-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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