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发展以旅游业为重要内容的现代服务业,已成为加快全市经济和城市转型升级的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为督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提升大庆市旅游产业整体素质,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大庆市于日前制定并出台《大庆市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据了解,根据《制度》,大庆市旅游行业诚信“红名单”是指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并具有良好示范带动效应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则指具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等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 据悉,大庆市旅游部门将在大庆旅游政务网开设大庆市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专栏作为对外公布平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公布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 其中,获得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评定的青年文明号、文明旅游先进单位、诚信旅游等方面荣誉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优先列入“红名单”。相反,受到过“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责令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年度发生有效投诉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发生有效投诉并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累计两次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将被列入“黑名单”。与此同时,今后,对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旅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对各县(区)旅游部门报送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将在大庆市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专栏进行公示。 相关人士说,按照目标,争取到202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800万人次,让旅游业成为全市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大庆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此次制定旅游行业的“红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布、曝光违法违规信息,是大庆市强化旅游市场监管,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大庆市旅游主管部门将采取检查暗访、责令整改等措施,实施有效监管,这也将极大提升旅游行业整体素质。 目前,《制度》已经开始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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