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3月19日,记者从沈阳市旅游委获悉,目前有个别保险、保健品、海参销售者会以赠送为噱头,“捆绑”销售旅游团,且价格很低,消费者遇到这类产品,不能单凭价格就决定购买,否则在旅游途中可能会遇到危险。 消费故事 便宜没占到 跌入低价陷阱 王女士是某保险公司的投保人,保险公司称新一年“回馈客户”,王女士可以1580元/人的超低价格参加某旅行社泰国6天5晚旅游团。王女士觉得保险公司很慷慨,高高兴兴与其他50余名客户报名参了团。抵达泰国后,全团旅游者被地接旅行社带去购物了两天。第三天,地接旅行社要求旅游者追加费用,双方由此产生分歧,行程无法继续进行。后在使馆的帮助下,全团旅游者才得以安全回国。针对此事,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在其网站上刊文,提醒赴泰国旅游的中国游客切勿参加低团费旅行团,防止低价旅行团的消费陷阱。提起这段经历,王女士苦不堪言:“本以为占了便宜,没想到什么没玩成,人身安全还受到威胁。” 记者采访了解到,赠送或特价旅游为招牌售卖保健品的也时有发生。 沈阳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此案中,保险公司以“回馈客户”为噱头,同旅行社串通组织低价旅游团,本以为可以“双赢”,结果事情败露,毁了信誉。 业内提醒 团费尚不够机票钱 或有强迫购物 沈阳市旅游质监所提醒,旅游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切不可贪图便宜贸然参加低价旅游团。在上述案例中,1580元的旅游团费连沈阳往返泰国的机票都不够,为了确保盈利,地接旅行社巧立名目,乘机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低价的背后,是以付出更多金钱和精力为代价的,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所以,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旅游者应擦亮眼睛,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再做决定。 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应当选择正规旅行社,只有正规旅行社才具备组团资格,同时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详细查看旅游行程安排,并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和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如遇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应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在完成行程后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刘海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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