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作品是贝尔特朗·格戴纳(Bertrand gadenne)的《蝴蝶》(Papillons)。他将蝴蝶的幻灯片从空中投射下来,焦点停留在半空中,我们可以用手和身体来感受清晰可见的图像。呈现照片的载体成为观看与体验作品的观众,身体在与图像诗意的互动关系中转化成为作品的一部分。 比特·斯楚里(Beat Streuli), 赫尔辛基当代美术馆展览现场,芬兰,2008 比特·斯楚里将城市中心拍摄的肖像再以巨大的尺幅展示在不同的公共空间的外墙或者窗户上,让人群无意间与这些街头肖像相遇,这是一种非常契合内容的展示方式。 阿尔弗雷德·加尔(Alfredo Jaar),风景(Paysage),1994 阿尔弗雷德·加尔(Alfredo Jaar),风景(局部),1994 关于摄影作品展示场域的问题我们看一下阿尔弗雷德·加尔(Alfredo Jaar)的摄影装置《风景》(Paysage)。作品内灯箱中的照片是艺术家在卢旺达大屠杀时在卢旺达与刚果边境拍摄的逃亡难民,他们大多都是惊恐的眼神与扭曲的面孔。作为一系列报道摄影的照片,它的最终使命并没有仅仅停留在纸媒或者网络媒体上,阿尔佛莱德·加尔将这些面孔展示在法国图卢兹法院的一楼大厅。观众要想参观展览首先要来到法院,并且在观看的过程中与正在逃亡的卢旺达人同时出现在灯箱对面的镜子里。《风景》的展示空间的社会与政治属性升华了事件的问题与矛盾,并且让观众在参与性的观看中进入更加深入的思考。 马克·巴托(Marc Pataut), 生命的图像(Image en Vie), 1994 摄影图片的传播过程成为作品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摄影创作的重点不仅仅是拍摄行为以及成像过程,图像作为“物件”甚至可以参与社会事件,进入社会空间,拓展照片本身内容所能带来的观看体验,和作品问题相关的传播手段能够给照片带来二次解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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