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洋局透露,广西近日建立完善了无居民海岛使用制度,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为每年每公顷14元,为了保护环境,所有无居民海岛均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
规定显示,无居民海岛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评估单位根据海岛的位置、效益等,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同时,出让价格还实行最低限价制度,底价不能低于最低限价。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广西共有海岛646个,海岛总面积119.9平方公里,其中无居民海岛共632个。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最低价标准以元/公顷·年为单位,在各等别的海岛中,最高价是填海连岛用岛,单价10.08万元,最低价为林业用岛,单价为14元,旅游用岛最低单价为1260元。
此外,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中含有建筑工程的用岛,最高使用期限为50年;其他类型的用岛可根据使用实际需要确定期限,但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0年。
广西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广西无居民海岛旅游资源丰富,但所有无居民海岛都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决策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