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近日,明十三陵推出特殊优惠政策:只要您或者您的同伴姓“朱”,4月2日至4日清明小长假期间来明十三陵,可以享受长陵、定陵、昭陵和神路四大景点免费游,一次能省165元门票钱。明十三陵景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部分朱姓乘客前来明十三陵祭祖,明朝又是朱姓王朝,故推出这项优惠政策。(3月30日《北京青年报》) 这是景区营销自己的炒作,因为按照这样的逻辑,李家人游览西安、洛阳,赵家人游览开封,孔家人游览山东曲阜孔庙,以及所有中国人游览炎黄二帝像都不该要钱。“朱姓免费游”,显然是商家利用争议制造噱头和新闻,媒体在该或不该的讨论中就是宣传景区,给景区做了广告,这样就能吸引来更多游客。 如果是一个纯粹的商家,或者是一个民营的景区,这样的炒作也无可厚非,因为资产是自己的,资产拥有者有权决定给谁免费不给谁免费。而由此引出的问题是,明朝十三陵是谁的?如果明十三陵的产权属于朱家后代私有,给谁免费都是经营者自己的权利。但事实是明十三陵作为皇陵虽然和朱家有关,但岁月变迁,帝王陵寝早成公共文化资源,作为景区的管理者是否有权作出这样厚此薄彼、制造社会矛盾的决定? 公共文化资源原本应该为公众服务,如何会一门心思钻到钱眼里?这恐怕与背后的管理体制有关。按道理讲,明十三陵属于国有文化单位,其所有资金收入都应该进入国库,其管理陵园所需要的开支也应当由国库支取,但事实并非如此,查阅国家财政收入的明细可知,全国包括故宫在内没有一个国有文化单位的收入是交给国家财政的。更多的国有文化单位都像企业,最多是把自己所挣门票收入的一部分分给地方政府,或者类似文物局之类的主管部门,而景区工作人员的收入,也无一例外是与门票收入挂钩的。由此就不难理解故宫为何招星巴克入驻了,说穿了背后都是利益。 在公共部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是必须的,但借助目标责任管理,把门票收入和职工收入挂钩,就背离了公共文化部门的公益宗旨,赤裸裸地变成了一个商业行为。不道德的是,这种商业行为还常常以糟蹋公共文化为手段去牟利。文物的保护者甚至成为文物的造假者或者破坏者。 厘清公共文化部门背后的利益链条,让公共文化部门回归公益属性,类似给朱姓人免费的优惠大促销才会彻底绝迹,公共文化才能真正服务公众,教化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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